2016北京市怀柔区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10人公告
为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怀柔区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全区共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10名。
二、招聘条件
社区矫正协管员应具有怀柔区户籍的非农业户口,且是本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
(一)政治合格,立场坚定,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作风正派,中共党员优先;
(二)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社区矫正事业;
(三)身体健康,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从事过教育、民调、治保等工作人员优先聘用;
(五)年龄要求;
1.女40周岁以上(1976年7月31日前出生)、男50周岁以上(1966年7月31日前出生)且失业三个月以上;
2.女35周岁以上(1981年7月31日前出生)、男40周岁以上(1976年7月31日前出生)且失业一年以上;
(六)无不良、犯罪记录。
三、招聘岗位
派驻各镇乡(街道)司法所,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6年7月13日—7月2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二)报名地点:怀柔区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迎宾中路22号司法局209室);
(三)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2张。
五、考试、政审、体检
(一)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范围:刑法、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相关知识、时事政治等;
(三)按录取比例,笔试成绩进入前15名的参加面试;
(四)依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按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政审人员;
(五)经政审、体检合格后予以聘用。
六、工资待遇
拟招聘的社区矫正协管员经劳动部门认证后,与北京昌顺社区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每人每月工资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为其缴纳各项保险。
咨询电话:69603557转8207
原标题:北京市怀柔区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的公告
北京市怀柔区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
2016年7月11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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