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吉林长春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号、2号、3号)补充公告
根据2016年6月1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精神,现将2016年6月14日发布的《2016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号)》、《2016年长春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面向社会招聘专任教师公告(2号)》和《2016年长春市朝阳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3号)》补充、修改条款及相关事项告之如下:
1、此次1号、2号、3号公告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
2、将1号、2号、3号公告中“(七)面试”中“拟聘人选确定: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拟聘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成绩相同的,进行下一轮面试”,修改为“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拟聘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成绩相同的,进行下一轮面试(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确定为拟聘人选)。
3、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请在7月5日16时前,将本人退伍证件,以及学历、学位证件等送至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考核培训处(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A座408号),逾期未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本补充公告1、2款所涉及的优惠政策。
4、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对享受优惠政策考生资格进行审验,经审验合格的,于7月8日-12日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公示名单,欢迎广大考生监督。
监督电话:0431-88521577
原标题:2016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号、2号、3号)补充公告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6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
- 2026第一季度重庆市区县事业单位招聘(渝中区)笔试成绩查询及现场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通知
- 2025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拟聘人员公示(二)
- 2026黑龙江黑河市五大连池市事业单位招聘60人公告
- 2026浙江绍兴市科学技术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人员2人公告
- 2026贵州毕节市纳雍县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 2026湖南娄底市娄星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公示
- 2026广东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招聘聘员3人公告
- 2026安徽省滁州市皖东公证处招聘司法辅助劳务派遣人员3人公告
- 2026重庆荣昌区人力社保局招聘(非在编)总成绩及通过招聘人员公示
- 2026江苏扬州市广陵区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