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苏徐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招100人】
根据《2016年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结合徐州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选聘数量
徐州市2016年计划选聘大学生村官100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选聘:
1、通过“985”高校村官工程选聘10名;
2、面向报考选调生兼报大学生村官志愿的高校毕业生选聘20名;
3、面向直接报考大学生村官的高校毕业生考试选聘70名,其中丰县20名(男12名、女8名),沛县14名(男9名、女5名),睢宁县7名(男5名、女2名),邳州市4名(男3名、女1名),新沂市8名(男5名、女3名),铜山区10名(男6名、女4名),贾汪区7名(男5名、女2名)。选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岗位,将相应调减选聘计划数。
二、选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选聘的基本条件是: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学习态度认真,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
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三、选聘程序
(1)“985”高校村官工程按个人报名(通过向省选聘办或直接向市选聘办报名,报名邮箱:xz83732465@163.com,截至时间:2016年3月31日)、驻村实习、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2)面向报考选调生兼报大学生村官志愿的高校毕业生选聘程序按报名(与选调生同时报名)、考察(由市选聘办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择智选聘)、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3)面向直接报考大学生村官的高校毕业生考试选聘工作按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如下:
1、1月11日—17日,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
2、1月11日—18日,市选聘办对高校毕业生报名信息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3、3月12日,省选聘办统一组织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与素质》,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1∶30。不指定考试大纲。
4、5月—6月,省选聘办组织实施面试。
5、6月—7月,市选聘办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各职位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同分带进。体检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考察、体检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公示结束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办理录用手续。
四、有关政策
1、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当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新聘任大学生村官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参加当地各项社会保险。
2、实施“江苏省大学生村官综合保险计划”,为在岗大学生村官每人提供保额合计100万元的人身意外和重大疾病保险。
3、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定向招录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聘用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4、择智选拔大学生村官纳入选调生培养管理。
5、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离岗大学生村官3年内继续享受报考研究生加分优惠政策。
6、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到苏北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以上,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由省级财政返还80%,其余20%由接收地县级财政返还。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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