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思明区劳动监察大队补充非编聘用人员公告【招1人】
因工作需要,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下属单位思明区劳动监察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非在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思明区劳动监察大队接访台工作人员1名:从事劳动监察业务咨询,受理群众举报投诉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三)厦门市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军人随军随调家属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中注明“就业困难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性别不限;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学类专业考生在综合总分相同的情况下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15年11月24日在思明区政府网(www.siming.gov.cn)、海峡人力资源网(www.0592hr.gov.cn)、厦漳泉公共招聘网(www.xmzyjs.com)和思明区各社区居委会劳动力市场管理系统同时公布。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时须填写《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3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①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请在报名期间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身份证、退伍证前往厦门市民政局安置办开具证明(联系电话2892062)。
②服务基层毕业生提供以下材料:组织实施相应项目的机构出具的服务基层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
③军人随军家属提供军人随军报告表和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厦门市警备区政治部干部科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联系电话:6332222);随调随迁家属由厦门市人社局军转处(联系电话:5366535)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3.报名时间
2015年11月24日-12 月2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4.报名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劳动监察大队(思明区后江埭路65号504室), 联系人:小严,联系电话:2224596。
(二)资格初核
1.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核,并将初核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在海峡人力资源网。初核未通过的,由招聘单位电话告知应聘人员不通过的原因。
2.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区人社局提出意见,经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方可降低比例招聘。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登录海峡人力资源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接到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