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务员面试公告
一、面试人员名单(共21人,详细信息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1、根据《湖北省2015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组织工作方案》文件精神,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可以正常开考。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平均分的,可以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职位。
2、具体面试时间将由本院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3、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4、考生面试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核对身份。
5、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如制服、制式领带)参加面试,面试时除了可以报告自己的抽签号外,不得透露任何本人及近亲属单位、姓名等信息。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6、面试期间,考生实行封闭管理。候考期间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附件: 面试人员名单(省法院).xls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5年6月19日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