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四川省绵阳市第二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武汉专场)89人公告_中公网校
400-900-8885

2022四川省绵阳市第二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武汉专场)89人公告

摘  要\推荐课程 2022四川事业单位辅导课程
\体验课程 2022事业单位笔试课程
-----------------------------------------------------------------------------------------------------------------------------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市战略,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四川省绵阳市2022年度引才计划,决定实施第二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面向武汉地区公开引进符合条件的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绵阳市级部分单位拟公开引进事业编制人才89名(详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主要面向在武汉的2022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2020-2021年毕业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内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往届毕业生。

(一)具有以下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以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为准);

3.往届毕业生须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因不可抗力、非主观因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协商解决;

4.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愿意服从组织调剂安排;

5.引进后需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服务协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2.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通过绵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的、通过考察的;

6.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绵阳市相关企事业单位辞职未满一年或辞退未满两年的;

7.现已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人员;现役军人;

8.定向、委托培养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方式

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直接聘用。

四、待遇及管理

1.岗位待遇。引进人才具有事业编制,具体岗位按照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统筹安排,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同等的薪酬福利待遇。

2.职称评定。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硕士研究生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定时可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

3.安居补助。对用人单位全职引进的高校毕业生、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以及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给予每人50万元安居补助。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给予配套支持。

4.住房。引进人才在绵阳城区无自住房的,可纳入绵阳市人才公寓优先范畴。符合条件的,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可贷款100万元。

5.其他支持。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本人及家属就医、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由相关部门予以。

6.管理培养。受聘人员的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宏观管理,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表现的可按相关规定调任为行政机关公务员。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考报名实行“现场报名”的方式。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6月16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

地点:丽顿酒店(武汉光谷大道地铁站华科大店)(武汉市洪山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16号)

2.资格审查

现场报考人员须自行下载填写《报名审核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携带并提供以下清晰、完整的个人资料,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

①居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证件照片1张;

②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验证报告复印件;国内应届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等证书复印件;

④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意事项: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引进条件等情况,将取消引进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责任编辑:徐占宇)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中公网校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中公网校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中公网校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中公网校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