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下半年广东汕头市金平区企事业单位招聘博(硕)士研究生204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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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广东汕头市金平区企事业单位招聘博(硕)士研究生20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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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考人数 204
2 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31日 00:00

根据《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人才强区战略,为我市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提供人才,2021年下半年汕头市金平区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24名、硕士研究生180名(其中教师岗位70名由教育系统自行组织招聘,公告另行发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引进对象为国家承认的博(硕)士研究生(含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硕﹞士)。

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35周岁以下指198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8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或紧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汕头市金平区企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汕头市金平区企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2)。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区属事业单位引进对象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汕头市市属、区县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历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福利待遇及培养管理措施

区属事业单位引进对象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岗位聘用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引进博(硕)士研究生符合《关于印发〈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汕人才发〔2020〕1号)、《关于印发〈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补助发放办法〉的通知》(汕组通〔2020〕37号)、《关于我区加快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汕金委〔2020〕4号)、《金平区人才公寓入住管理暂行办法》(汕金人才发〔2020〕2号)条件的,享受相应薪酬待遇、住房补助、生活补贴、公寓入住、租房补贴、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及培养管理政策,同时享受广东省有关人才政策。

在汕头市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省直驻汕单位之间流动的,不属补助范围。

五、区属事业单位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公告在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电子邮箱详见岗位表(附件1、附件2)。应聘人员报考区属事业单位的,最多只能选择1个区属单位岗位报名。

区属事业单位应聘人员网络报名须提供如下材料扫描件:

1.本人填写《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3)或《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4)(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等材料及相关承诺书;

5.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官网发布的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实践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通过短信或邮件方式反馈审核结果。区人社局负责协助、指导招聘单位或实践单位开展资格初审工作。

(四)资格复审

采取线下面试的,面试前,招聘单位须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对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或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齐的,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采取线上面试的,资格复审在体检前或考察环节进行。

(五)直接面试或面试加考核

采取直接面试或面试加考核方式,由组织实施招聘单位负责。区属事业单位招聘硕士采取线下面试方式,同一岗位同一时间统一组织面试。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根据防疫情况和单位实际,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博士报名区属事业单位的,可根据报名情况灵活组织面试,报名截止前,招聘岗位名额已录满的,增加招聘名额。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责任编辑:徐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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