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下半年长春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摘 要推荐课程 2021·吉林教师招聘考试学习方案
入门 2021教师招聘小白入门备考锦囊
备考交流群 2021吉林教师招聘备考交流:1055536543
根据省教育厅《吉林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精神和要求,现将长春市2021年下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1.持有长春市户籍或长春市有效期内居住证,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2.长春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3.驻长春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4.在长春市工作、居住和学习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等与内地(大陆)申请人基本相同。
二、申请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经过吉林省教育厅评估的中等职业学校举办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其学历可作为在省内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的合格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3.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合格证书,申报语文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合格并取得由毕业院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向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吉林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权限在就读学校所在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三、申请认定流程
(一)申请对象:
1.本市户籍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 长春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4.驻长春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5.在长春市工作、居住和学习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二)网报时间: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7月12日-7月23日。
1.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请仔细阅读说明)。申请任教学科时须与教师资格考试的学科(专业)一致。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不填写学科;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与面试学科一致;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应与笔试科目“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与面试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
2.“申请地类型”选择: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选择“户籍所在地”,在持有的居住证所在区县申请认定的选择“居住地”,2021年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的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居住地”。
3.《个人承诺书》可在网报界面下载、打印,申请人签名后按程序要求扫描上传图片。报名后,申请人需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的,于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
4.上传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白底电子登记照(格式为: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200kb,宽290-300像素,高408-418像素,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5.按系统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其他申请材料,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
网上申报信息要求本人填写,不得代填,出现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