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内蒙古自治区招募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公告【招5000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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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内蒙古自治区招募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公告【招5000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09?31号)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支援服务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2016?175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27号)工作部署,结合实际,自治区将于6月中旬开始组织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人员计划招募,为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招募对象

(一)2020年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2020年区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内蒙古籍应届毕业生;

(三)2017年、2018年、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且尚未就业的内蒙古籍高校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热爱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等服务工作。

(三)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四)身体健康。

各类基层服务在岗人员、服务期满人员、服务期未满中途脱离岗位人员、在读研究生均不在此次招募范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一经发现取消服务资格。

三、招募人数

2020年全区共计划招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高校毕业生5000名(各盟市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四、工作内容和要求

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高校毕业生主要到基层苏木乡镇(街道)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就业服务、网格治理、社区矫正等民生工作。

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高校毕业生应按照规定期限(服务期为2年,时间从2020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完成服务工作,服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及服务单位的管理。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报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同意后方可离开服务岗位。

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落实自治区相关政策。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审核,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就业相关优惠政策的依据。

五、服务期间生活待遇

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由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统一为其发放每人每月2950元的生活补贴,同时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人员一次性安家补贴,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大病医疗)。

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要加强和服务单位的协调,有条件的服务单位要为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人员尽可能提供与本单位人员相同的工作条件和免费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的生活条件。

六、招募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6月22日—6月28日,符合相应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impta.com )进行网上报名(本考试无考前资格审核和缴费环节,报名后考生报名信息将不能更改, 考生报名未上传照片的,不予安排考试)。

7月8日—7月11日,考生从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考试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符合相应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只能参加 “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其中一项,不得兼报。

(二)考试科目、时间及考点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教材,考试科目为申论和基本素质测试(参照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其中申论50分,基本素质测试100分。考生可以用蒙古文答卷,但同一试卷中必须使用同一种文字作答。

考试时间: 7月12日上午9:00-11:30(具体时间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或护照)、社会卡参加考试。

全区分设12个考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含满洲里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含二连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所在地。

7月27日11:00后,考生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impta.com )查询考试成绩。

(三)确定入选人员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根据招募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分数从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当地入选人员。其中,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录取比例不低于本盟市计划30%;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大学期间蒙古语授课)录取比例不低于本盟市计划15%。

7月31日以后,考生可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查询录取结果。

7月31日-8月4日,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入选人员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登记表》(附件2)。入选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到志愿服务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签署《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登记表》,并由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包括学历条件、贫困家庭毕业生条件和蒙古语授课毕业生条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对签署的《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登记表》进行核准备案,并加盖印章。《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登记表》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8日。

《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登记表》1式2份,交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1份存入本人档案、1份留存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未签署《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登记表》的视为放弃入选资格。高校毕业生签署《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登记表》后,除身体健康原因、不可抗力等重大事由,不得擅自放弃入选资格。确因上述原因申请放弃入选资格的,须经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批准同意。

8月中旬—8月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对入选毕业生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培训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impta.com)。

9月上旬,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入选的高校毕业生进行体检(健康状况要求见附件3),统一确定入选毕业生服务去向,9月15日前,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确定本地区入选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岗位,派遣入选的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单位报到。制定公布本地区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人员分配工作方案,按照工作内容划定人员范围,采取个人意向和随机分配相结合的方式,公开透明派遣入选的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单位报到。

(四)其它事项

1.对报名参加招募考试的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高校毕业生,在考试总成绩上加5分。

2.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包括:持有《城市最低生活金领取证》和《特困职工优待证》家庭的子女;经民政、扶贫部门确定的农村牧区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农村牧区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经教育部门认定大学生在校期间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经民政、残联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

3.同时符合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的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只允许填报其中一个选项,未按照规定填报的,不享受按比例招录的政策,视为普通类考生。

4.考生应根据家庭所在地等实际情况,选择服务盟市。考生可自主选择盟市考点。

5.报名和考试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点击下载>>>

1、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招募计划.docx

2、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登记表.doc

3、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健康状况要求.docx

4、自治区及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docx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2020年6月15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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