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市各级机关公务员考试补录公告
北京市各级机关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已经进入公示和备案阶段,经过面试、考察和体检,现有部分职位出现空缺,另有部分招录机关由于机构调整,空出了一些编制,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调剂补充录用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条件
参加北京市各级机关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以参加调剂。调剂时,除具备考试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
1、申请调剂的考生应当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
2、已确定为拟录用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及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
3、不符合2014年11月6日发布的《北京市各级机关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
4、申请调剂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须达到拟调剂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北京市各级机关2015年补充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
(1)市级机关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60分,且总分满110分;
(2)区县级机关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60分,且总分满105分;
(3)乡镇街道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60分,且总分满100分。
在乡镇街道职位中,门头沟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县、延庆县乡镇街道职位以及房山区乡镇职位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55分,且总分满95分。
另外,北京市教育矫治局基层教育矫治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与乡镇街道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一致。
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北京市各级机关2015年补充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考生可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bjrbj.gov.cn)查阅《招考简章》。
1、招考职位面向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北京生源2015年应届毕业生,北京地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2015年应届毕业生,列入“985工程”京外院校中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学生奖学金”的本科以上(含本科)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报考。
2、招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的,限于截至报名参加北京市各级机关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且截至2015年5月26日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的人员(不包括2014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报考。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招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的,限于截至报名参加北京市各级机关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不包括2014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和201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市级招录机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市级招录机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招考简章》查询。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