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山东德州市平原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招聘第五批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市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7号)、山东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加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鲁人社〔2022〕108号)以及德州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残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的十项措施>的通知》(德人社字〔2022〕215号),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范围: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在此基础上可将登记失业“4050”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人员、残疾人、连续登记失业一年以上(此处连续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是指2021年10月25日前在“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系统”中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统一安排体检);符合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名下有工商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或是企业股东的人员;
2.在单位在职参保人员;
3.已享受职工养老退休待遇的人员;
4.已享受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公益性岗位等社位补贴且达到补贴享受最长年限的;
5.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其中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直系亲属报名且符合条件的,要经过乡镇(街道)研究通过报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备案后方可上岗,对未如实说明情况的,按申报材料虚假失实予以清退;
6.其他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上岗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1、岗位名称:
(1)就业创业服务员:做好辖区内农村劳动力信息登记、劳动力信息更新维护、建立健全本辖区内就业类台账(主要有: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状况台账、外出务工人员基本台账、就业岗位信息和再就业台账、失业人员等)。做好“德州智慧就业”APP推广、就业工作报表统计及上报、开展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收集招聘信息及时发布、城乡公益岗的摸排和管理、就业创业政策宣传等工作。
(2)综合服务岗:根据招用单位统一安排做好相关业务办理、综合辅助等政务服务工作。
2、岗位计划:招聘岗位详见《2022年平原县公开招聘第五批城镇公益性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
(1)《2022年平原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2)、《2022年平原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承诺书》(附件3)、《2022年平原县城镇公益性岗位备案表》(附件4)注:附件4备案表仅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直系亲属报名提供;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上所有页均需复印);
(3)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其中离异者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丧偶者提供配偶死亡、火化或户籍注销的证明。
(4)城镇长期居住证明(房产证复印件或居住地社区出具证明)。
2.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5日-10月2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
3.报名地点:报县直单位岗位人员前往县人社局302室;报乡镇(街道)岗位人员前往相应乡镇(街道)人社所。具体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附件5)。
4.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5.资格审查:县公岗办、各各镇(街道)人社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
(二)民主评议 。城乡公益性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所在常住地社区组织部分党员代表、居民代表召开会议,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进行民主评议,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
(三)公示。招聘结束后,各镇(街道)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其所在常住地社区进行公示,同时县人社局将所有拟聘用人员在政府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注:相关会议影像资料、公示照片等材料妥善留存并报县公岗办一份备案)
(四)审核备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对各镇(街道)报送的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备案,确定用人名单。
(五)体检。对拟确定聘用人员,上岗前自行体检、核酸检测,有影响工作的传染性疾病等情形的,视为不合格。
(六)聘用管理。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协议,并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七)薪酬待遇。城镇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统一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
(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招聘相关信息在“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及“平原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五)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疫情防控要求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本公告由平原县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公室解释。
咨询电话:详见附件5
监督举报电话:0534-421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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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2年平原县公开招聘第五批城镇公益性岗位一览表.xls
平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2年10月25日
原标题:2022年平原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公开招聘第五批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gpingyuan.gov.cn/n30673473/n30673499/n30731290/c76972410/content.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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