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四川宜宾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劳动争议仲裁庭助理员招聘总成绩公示及体检相关事宜公告
根据《2026年公开招聘派驻宜宾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劳动争议仲裁庭助理员的公告》规定,现将考试总成绩及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从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及安排
时间:2026年8月7日(星期五)上午8:00
集合地点: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叙州区南岸外江路2号)。
三、体检标准
(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费用自理。
(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四)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注意事项
(一)请参检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集中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及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一切责任自负。
(二)请参检考生体检时需携带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笔1支、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照片(1张)。
(三)请参检考生在体检前期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参检(不能饮水)。
(四)所有参检考生必须服从指挥,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
(五)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有与体检工作无关的其他人员陪同参检,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咨询电话:13108000618(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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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公开招聘派驻宜宾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劳动争议仲裁庭助理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川三江智谷重点产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6年8月5日
原标题:2026年公开招聘派驻宜宾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劳动争议仲裁庭助理员总成绩公示及体检相关事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brc128.com/articles/5565028503721496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