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河北衡水学院选聘38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2026年选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选聘单位为衡水学院,是一所省市共建、市管为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和完整的办学历程。现有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479亩。新建的滨湖校区是一座生态和谐、开放融合、绿色智慧的大学园区,已经部分投用。学校设有14个二级院(系),4个公共教学部,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建有65个本科专业,构建起5大专业集群,涵盖文、理、工、法、农、教育、经济、管理、艺术等学科门类。形成了以文理基础学科为支撑,以应用学科为重点,以交叉学科及学科群为补充专业群,具有较强的区域竞争力。固定资产总值9亿元。馆藏图书159.8万册、期刊677种、电子图书367万册、电子期刊73579种、中外文献数据库12个。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5万人,成人函授生5830人,生源覆盖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荣膺全国文明校园、河北省园林式单位、河北省文明校园等称号。学校认真贯彻落实“立德树人”使命任务,秉承弘扬“守正出新”的校训精神,正在建设富有地方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二、选聘原则
按照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人标准,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办法,择优聘用。
三、选聘岗位和数量
拟选聘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38名,选聘岗位为使用人员控制数管理的专业技术岗位。具体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衡水学院2026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四、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8周岁(1987年8月7日至2008年8月6日期间出生)。对于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8月7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条件
选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衡水学院2026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要求确定。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选聘公告》,了解选聘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工作安排。
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等专业目录设置。历次本科专业目录调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调整、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由用人单位(部门)按照调整前后的关系进行认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经学校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同意的,也可报考该选聘岗位。
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如考生报名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再办理聘用手续。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认证报告取得时间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在选聘范围。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报名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书面证明。
五、选聘报名程序
本次选聘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行网上报名,每名考生在发布的选聘岗位中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发布信息
通过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http://rsj.hengshui.gov.cn)和衡水学院(https://www.hsnc.edu.cn)网站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及审查资格条件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
报名网址:https://s.nuoyoukao.com/s/26124
报名时间:2026年8月6日9:00至8月14日17:00。
网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5日12:00。
缴费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5日17:00。
应聘人员可于2026年8月6日9:00至8月15日12:00期间登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6年8月6日9:00至8月14日17:00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6年8月14日17:00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最后两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报名效率。
岗位报考人数与选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选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关于减少及取消选聘岗位的公告于8月17日9:00前在衡水学院(https://www.hsnc.edu.cn)网站公布。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8月17日9:00至13: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8月17日9:00至15:00,资格初审结果可于8月17日17:00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
(三)网上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岗位条件,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应聘人员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填报信息不真实、相关材料内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本人实名手机号注册用户信息,请应聘人员按照系统提示流程操作,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网址)进入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支付考试费后务必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缴费”即为报名程序结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应聘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不通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请应聘人员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不通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5.应聘人员务必牢记报名、缴费截止时间,并及时查阅笔试通知,牢记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及时关注衡水学院网站发布的通知,牢记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六、测评考核
本次选聘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评考核。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高等教育法规等。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名缴费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要求参加考试。
根据笔试总体情况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分别为参加本次考试同考试类别所有考生(不含无效成绩考生)平均分的60%。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和选聘计划,分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符合条件考生达不到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证件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衡水学院网站信息。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
1.按照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相关专业知识及技能、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测评,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结束后,成绩在考点外张榜公布。
报考体育类专业岗位(A08、A09、A10)的考生同时需测试专业技能展示,专业技能展示成绩为100分,采用面试打分方式。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专业技能展示测试成绩×50%。
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另行通知。注意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于面试前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准考证》,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四)总成绩合成
按笔试成绩、面试总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总成绩占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1:1比例由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的人选。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报考残疾人能够胜任职位的残疾人,面试总成绩较高者。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由学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人员。以下选聘程序如有需要递补的均按此顺序执行。
(一)体检
体检由衡水学院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照程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主要审核考生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健康等情况。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按照程序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察。
(三)递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面试成绩均须在合格分数线以上),递补不超过2次。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衡水市人社局网站和衡水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报学校提出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意见,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均须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选名册、考试成绩、体检情况、考核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衡水市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面试成绩均须在合格分数线以上)。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相关事宜
(一)考生涉及报名资格条件、选聘政策、选聘程序、报名操作等问题,可咨询选聘单位。
(二)此次考试违纪违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请考生及时关注衡水学院官方网站发布信息。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公告发布后,如有新要求和规定,选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发生变化的,将在衡水学院官方网站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五)请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工作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证件审核、体检、考察、递补的,后果自负。
(六)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资格审核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凡发现考生填报不实、提供虚假材料等不符合选聘条件的,立即取消拟聘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交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七)本公告如有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政策办理。
报名咨询电话:0318-6016029 6016229
报名监督电话:0318-6908378
(工作日9:00-11:30,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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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学院
2026年8月5日
原标题:衡水学院2026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snc.edu.cn/info/1073/23267.htm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