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广东药科大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5人公告
广东药科大学是全国三所独立建制的药科大学之一,是华南地区最早开办药学系列专业的高等学府,1958年由原广东省卫生厅创办,开始于广东省卫生干部进修学院;1978年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命名为广东医药学院;1994年易名广东药学院,2016年更名为广东药科大学。现有广州(大学城、宝岗、赤岗)、中山和云浮三大校区五个校园,占地5300亩。学校拥有本硕博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设有19个学院(部)、2个研究所(中心)、附属和合作共建医院体系成员17所,其中直属附属三级甲等医院2所。
现因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6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长期报名,报名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截止。首批报名时间为2026年8月14日9:00至2026年8月21日17:00。后续采取滚动招聘方式,随时接受报名,招满即止。招聘单位视报名情况每2个月组织直接业务考核,剩余岗位动态情况将在单位门户网站发布。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登录广东药科大学招聘系统(http://zp.gdpu.edu.cn)报名。应聘人员须根据岗位要求提交佐证材料,材料清单如下: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本人彩色证件照(JPEG或JPG格式);
3.身份证(正反面在1张图片上,JPEG或JPG格式);
4.毕业证、学位证书(PDF格式,毕业证、学位证书各1个文件,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对应的佐证材料:
(1)科研论文:必须提供论文检索报告,如未提交视为无科研论文;
(2)科研课题:必须提供立项证明或结题证明,如未提交视为无科研课题;
(3)职称资格证书,如未提交视为无职称资格;
(4)工作经历:必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如未提交视为无工作经历。
(5)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附件。
应聘者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广东药科大学招聘系统(http://zp.gdpu.edu.cn),按提示依次进行注册、填报信息、提交岗位申请、上传附件材料后完成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站(https://hrss.gd.gov.cn/)或单位网站(https://www.gdpu.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
2.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当承诺所填报资料及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招聘岗位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境外留学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报考时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以及对比国内学校专业开设课程表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将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4.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等相关规定情形的,应予回避。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业务考核方式进行,直接业务考核方式为长期报名、逐一考核,具体包括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
(一)通讯评审
参加通讯评审的同行专家应为本专业领域(具有高级职称以上)的人员。主要评议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能力及潜力。通讯评审满分为100分,75分以上为合格,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通讯评审合格的人选进入会议评审环节。
通讯评审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二)会议评审
参加会议评审的专家是本专业领域(具有高级职称以上)的人员。主要评议考核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教学能力、工作计划、发展潜力等方面的能力。会议评审分为业绩成果展示及答辩,总时长10分钟。应聘人员以PPT方式进行业绩成果、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展示,主要考查业绩成果、对本专业领域研究前沿问题的认识、对应聘岗位的工作设想等。业绩成果展示时长不超过5分钟,满分100分,75分以上合格,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业绩成果展示结束后进行现场答辩,主要考查人岗匹配度、发展潜力、语言表达等。答辩时长不超过5分钟,满分100分,75分以上合格,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会议评审成绩=成果展示成绩×50%+答辩成绩×50%。
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通过电话或短信公布。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综合成绩=会议评审成绩。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合格线75分,综合成绩低于75分的不能列入体检对象。同岗位人选按会议评审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同岗位人选会议评审成绩相同,则以评审小组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评审小组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用人单位另行组织会议评议。
会议评审成绩在本岗位会议评审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
(四)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通过广东药科大学招聘系统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考察结果通过电话通知。
八、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站(https://hrss.gd.gov.cn/)、单位网站(https://www.gdpu.edu.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按规定期限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如果递补,人选应当从同岗位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照公告中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人员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二)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以上”和“以下”均包含本数。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
(四)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部令第35号)规定追究责任。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20-39352071(人力资源部人事科)
监督投诉电话:020-39352133(纪委办公室)
电子邮箱:rsc2071@126.com。
附件:1. 广东药科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广东药科大学
2026年8月5日
原标题:广东药科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hrss.gd.gov.cn/zwgk/sydwzp/zpgg/content/post_4938298.html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