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云南楚雄州武定县实施教育人才回巢计划5人公告
为贯彻楚雄州“兴楚英才回巢计划”,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人才引进模式,积极通过筑巢引才,助推武定教育强效提质。经研究,决定实施武定县2026年“教育人才回巢计划”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选调武定县外公办学校在职在编的义务教育阶段教师3人、学前教育教师2人。
二、选调条件
(一)报名参加选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人、配偶或双方父母有一方为武定县户籍(提供户籍证明);
2.配偶属武定县驻地现役军人(提供工作单位证明);
3.配偶属武定县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工作单位证明)。
(二)报名参加选调人员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具有相应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自愿到武定工作。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6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5.报名时属在职在编教师,且工作年限符合属地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不含特岗教师、三支一扶服务年限)。
6.近5年年度履职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同意商调。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回巢计划”实施范围
1.教师资格不符合报名学段任职条件的;
2.报名现任教以外学段的;
3.受党纪政纪未满处限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6.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商调情形的;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原则
(一)平等选择原则。商调方与应聘方在达到教师回巢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平等享有应选和选聘的权利。
(二)择优原则。商调方对符合考察商调资格条件的回巢教师,根据综合成绩、工作经历及考察情况择优确定回巢人员。
(三)回巢教师调入我县后一律分配到山区乡镇学校。
四、选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7日(星期五)9:00至8月12日(星期三)9: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下载通告后面的附件1《武定县2026年“教育人才回巢计划”报名表》,填写好后附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有无违纪情况证明、业绩证明材料等整理成一个PDF文档材料,统一命名为“XXX老师报名材料”,扫描公告后面的二维码上传报名。报名表需经工作学校及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章,无学校及主管部门签章不列入招引范围。
(二)资格初审。由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武定县教育体育局对报名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列入考核。
(三)业绩考核。由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武定县教育体育局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业绩评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考核。
(四)笔试。报名参加选调人员于8月13日9:00—18:00登录http://116.55.58.114:8088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符合选调人员按提示自行下载准考证打印备用。
1.笔试时间:2026年8月18日(星期二)09:00—11:00;
2.笔试地点:武定县香水中学2号楼;
3.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工作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满分100分;
4.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愿放弃。
(五)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业绩考核×50%+笔试成绩×50%;
2.业绩考核和笔试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综合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当综合成绩排名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如业绩考核分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综合考虑报考人员获得表彰奖励情况及人岗适配度等,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报名参加选调考试人员可于8月19日登录http://116.55.58.114:8088查询个人综合成绩。
(七)组织考察。由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武定县教育体育局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主要突出政治标准、工作业绩,重点考察对象政治品格、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工作能力、岗位匹配度、廉洁自律、岗位经历业绩、申请调动动机等,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商调资格条件、提供的商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综合得出考察组意见。
(八)确定商调对象,组织体检。根据组织考察、综合成绩确定拟选调人员。同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指定县级及以上公办医院进行体检。
(九)公示、办理调动。对体检合格的拟聘商调人员在武定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商调的,办理调动手续。
(十)其他。因商调方工作单位及所在地相关部门不予办理商调手续或办理手续过程中商调方主动放弃商调资格的,相关责任由商调方自己承担,视为自动放弃商调资格,应聘方不予办理商调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公开考察商调纪律。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严格教育人才回巢审察程序。资格审核贯穿教育人才回巢商调工作全过程,如在商调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商调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核实取消商调资格。
(三)广泛接受监督。教育人才回巢商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群众监督,中共武定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对本次回巢商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四)未尽事宜由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武定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8-8835006 8835065(武定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878-8878397(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股)。
监督举报电话:0878-6018295(中共武定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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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武定县实施2026年“教育人才回巢计划”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nwd.gov.cn/info/1011/346241.htm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