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第二季度重庆市直属事业单位招聘、遴选资格复审公告
按照有关规定,委属事业单位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造价总站、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重庆市城市建设配套费综合事务中心、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技术发展中心、重庆市市级机关公房管理处、重庆市房地产交易事务中心公开招聘,重庆市城镇排水事务中心、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公开遴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有关情况正在委官网进行公示。现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准考证号在公示中已注明)保持电话畅通,按照通知要求前往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一)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时间:2026年8月10日(星期一)9:00—12:30,14:00—18:00;
2.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佳园路2号康田·凯旋国际北楼1005室;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秦老师,023-60355932。
(二)重庆市城镇排水事务中心
1.时间:2026年8月10日(星期一)9:00—12:30,14:00—18:00;
2.地点: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楼3楼市排水中心办公室(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老师,023-63670807。
(三)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
1.时间:2026年8月10日(星期一)9:00—12:30,14:00—18:00;
2.地点: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楼11楼市质安总站办公室(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朱老师,023-63672060。
(四)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1.时间:2026年8月10日(星期一)9:00—12:30,14:00—18:00;
2.地点: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楼13楼市造价总站办公室(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老师,023-63672037。
(五)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1.时间:2026年8月10日(星期一)9:00—12:30,14:00—18:00;
2.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同茂大道99号市城建档案馆8号楼8802室;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老师,023-61109799。
(六)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1.时间:2026年8月10日(星期一)9:00—12:30,14:00—18:00;
2.地点: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楼9楼市审批服务中心办公室(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曾老师,023-63672145。
(七)重庆市城市建设配套费综合事务中心
1.时间:2026年8月10日(星期一)9:00—12:30,14:00—18:00
2.地点: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楼14楼市配套服务中心办公室(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夏老师,023-63242119。
(八)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技术发展中心
1.时间:2026年8月10日(星期一)9:00—12:30,14:00—18:00;
2.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余松西路155号两江春城春玺苑写字楼4栋市技术发展中心12楼办公室;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卿老师,023-63851800。
(九)重庆市市级机关公房管理处
1.时间:2026年8月10日(星期一)9:00—12:30,14:00—18:00;
2.地点:重庆市渝中区枣子岚垭正街50号市公房处1楼103人事科办公室;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老师,023-63859659。
(十)重庆市房地产交易事务中心
1.时间:2026年8月10日(星期一)9:00—12:30,14:00—18:00;
2.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北滨一路366号鼎升国际中心2号楼市房地产交易中心5楼综合科办公室;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老师,023-88395658。
二、资格复审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海外学历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各学期成绩单或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6.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3个月内)。
7.考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需出具加盖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
8. 招聘公告中应聘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专业、工作经历以及其他条件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等。
三、资格复审要求
1.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本人现场接受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
2.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不实,取消应聘资格。
原标题: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遴选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zfcxjw.cq.gov.cn/zwxx_166/gsgg/202607/t20260728_15864957.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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