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招聘专业人员1人公告
一、单位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是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60名,内设综合科、党务办公室(人事科)、传承创作部、培训辅导部、演出管理部、声乐部、舞蹈部、器乐部8个科级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传承和弘扬乌兰牧骑精神;开展公益性演出;深入基层开展综合服务活动;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作文艺作品;创新乌兰牧骑创作方式表演形式和传播途径;通过艺术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辅导群众业余文艺演出和创作活动培养基层文艺骨干;保护传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和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等。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艺术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在编马头琴演奏员1人。岗位需求详见《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2026年度自主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无违纪违规行为,社会信用良好,无犯罪记录。
(5)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年龄要求:一般为18周岁以上(2008年7月20日<含20日>之前出生),38周岁以下(1987年7月20日<不含20日>之后出生)。以上出生年、月、日的截止时间以实际报名开始日为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认证取得时间截至2026年7月31日。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6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采用邮件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初审的方式,由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
报名邮箱:zzqzswlmq@163.com
报名时间:2026年7月20日上午9:00至2026年7月24日下午17:00(5个工作日)
2.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时间截止2026年7月24日下午17:30,初审通过者进入复审。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核通过;对审核未通过的,需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要及时退回给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3.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附件内下载并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应聘人员须用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报名,且报名与参加专业考试时所用的证件一致。
5.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不连续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中专、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全日制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6.《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等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结合课程表、成绩单等情况,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需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7.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进行提交,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不得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不予修改。
8.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9.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
10.报名期间公布咨询、举报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应聘人员咨询。
(二)资格复审
1.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impta.com.cn)、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网站(网址:https://wlt.nmg.gov.cn/)、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公众号等相关网站另行公告。
2.资格复审由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严格按照双人审核、集体研究、领导签字等程序执行。成立资格复审工作组具体实施,资格复审人员严格按照《岗位需求表》明确的岗位资格条件审核把关,准确把握审核标准,统一确定审核尺度,做到客观、公正、准确、及时。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招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界定不清,要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提交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后,再做决定。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4.参加线下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加盖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招聘简章》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方向不清晰的,须提交《岗位需求表》中所学专业方向证明原件(须加盖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
(4)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5)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5.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考试资格。
6.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按相关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而产生的后果自负。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impta.com.cn)、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网站(网址:https://wlt.nmg.gov.cn/)、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公众号进行公示
7.专业考试时间和地点等内容,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impta.com.cn)、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网站(网址:https://wlt.nmg.gov.cn/)、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公众号等网站。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持《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卡或护照,四者有其一即可),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8.资格审核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复审期间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复审结果无异议。
四、招聘专业考试
本次招聘专业考试由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一)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开考。
(二)考试内容。根据招聘专业类别和岗位条件具体制定,详见《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2026年度自主公开招聘专业人员考试办法》。
(三)专业考试
1.应聘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一致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准考证》和《报名表》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专业考试分为专业技能考试和专业素质考试两个环节进行。
(1)专业技能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专业素质考试环节,按照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素质考试范围人员;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一并进入专业素质考试;专业素质考试人数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考试范围人员。
(2)专业素质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3)专业技能考试和专业素质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3.当日内,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必须在同一考官小组内进行专业考试并使用同一套。专业考试由考官现场打分,按照取平均分数的方法(去掉一个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考生的成绩,并经复核后,现场宣布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汇总表》须由记分员、监督员和主考官签字确认。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专业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专业技能考试成绩×50%+专业素质考试成绩×50%。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经审核备案后,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impta.com.cn)、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网站(网址:https://wlt.nmg.gov.cn/)、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高低排序;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后再按照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
(一)体检
1.体检在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工作在专业考试总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
2.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者需要进行复检的,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3.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直属乌兰牧骑自主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核查应聘人员提供的公安部门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经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部门备案。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2.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取消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3.考察工作须在体检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自主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六、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1.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要求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impta.com.cn)、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网站(网址:https://wlt.nmg.gov.cn/)和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公众号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者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由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党务办公室(人事科)会同纪检委员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
(二)聘用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3.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初次就业的新聘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在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要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二)考生在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后(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部门印发的红头文件批复日期为准)至试用期满,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放弃或辞职的,将记入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一年。记录期内不能参加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三)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在此,提醒应聘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记入诚信档案库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六)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提醒广大考生要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主动回避。
(八)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 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impta.com.cn)、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网站(网址:https://wlt.nmg.gov.cn/)和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公众号等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十)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递补等相关事宜。因报名时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八、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一)监督举报电话
0471-6285406(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机关纪委)
0471-6968139(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
0471-3909158(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纪检委员)
(二)咨询电话
0471-3909158(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党务办公室(人事科))
(三)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2026年度自主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岗位需求表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2026年度自主公开招聘专业人员考试办法
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2026年度自主公开招聘专业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impta.com.cn/xinwenkuaixue/2026717165949.asp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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