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西华师范大学科研助理岗位(第二批)招聘36人公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等学校科研助理岗位开发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6〕20号)有关要求,我校拟面向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科研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科研助理是学校根据科研工作需要设立,属于编制外短期聘用岗位,聘期为1年。主要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与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学术助理、财务助理、科学普及等相关工作。
具体岗位招聘名额及各招聘学院联系方式见《西华师范大学2026年科研助理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第二批)》(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6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同等条件下重点群体毕业生(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等)优先录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良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
4.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5.满足应聘岗位规定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
报考者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正式办理入职前,须核验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学位电子注册备案表,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15日18:00截止。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邮箱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将《西华师范大学2026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报名表》(附件2)、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扫描件等个人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一览表》中对应学院招聘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科研助理+报考者姓名+报考学院名称”。
3.每个报名人员在本次招聘中仅限申报一个岗位(学院)。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未达到招聘人数的岗位在招聘名额范围内进行调减。报考者须如实填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各招聘学院根据招用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后续招用环节。资格审查结果由招聘学院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用条件,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四、考核
(一)考核时间及地点:由各招聘学院通知报考人员。
(二)考核方式:考核由各招聘学院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时长不超过10分钟,满分100 分。本次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的,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三)成绩公布:考核成绩在各招聘学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五、体检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根据单个岗位招聘名额,按考核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时间、集中地点在招聘学院官网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函〔2026〕5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的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和我省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本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我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体检(含复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六、考察
各招聘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为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招聘学院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后,因拟聘人员弃权或被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按照考核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正式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我校报到,由人事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薪酬待遇按照学校科研助理管理办法执行。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
聘用人员在合同期限内另有就业岗位或其他个人原因的,可与学校协商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特别提示
1.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各招聘学院官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本公告由西华师范大学人事处、招生就业处、科技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817-2568595(西华师范大学人事处)
0817-2568200(西华师范大学科技处)
纪律监督电话:
0817-2568600(西华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
附件:
1.西华师范大学2026年科研助理招聘岗位和专业需求一览表(第二批)
西华师范大学
2026年7月10日
原标题:西华师范大学2026年科研助理岗位(第二批)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xhsf.bysjy.com.cn/detail/news?id=1807449&menu_id=&type_id=3068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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