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浙江衢州市直公办学校招聘35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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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浙江衢州市直公办学校招聘35人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72号)、《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做好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3〕194 号)和《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衢委办〔2007〕90号)等文件精神及市直公办学校办学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顺利开展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市教育局需求岗位16个,需求人数35人(详见附件1),本次招聘被聘用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

二、招聘范围和要求

(一)招聘对象

1.本次招聘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

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范围对象为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电大以及在职取得某高校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毕业生,按社会人员报考。除应届高校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凭2026年7月14日及以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符合各项招聘条件的岗位。

2.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二)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履行教师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

2.户籍不限。

3.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4.年龄一般为38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1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以放宽至40周岁(1985年7月14日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4日以后出生);正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5年7月14日以后出生)。事业编制教师具有中级职称且获得过区(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荣誉或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组织的相应教学技能评比(含优质课、班主任基本功大赛等)区(县)级一等奖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5年7月14日以后出生)。

5.一般应持有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教师岗位需取得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其中义教段数学教师岗位应具备高中数学教师资格证,义教段科学教师岗位应具备高中物理或高中化学教师资格证。持有有效期内相关学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具有符合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也可报考。

6.工作经历是指2026年7月14日前累计的从业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或专业工作经历。

7.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单位后应根据单位岗位情况进行聘任,若不愿高职低聘的,不得参加报考。

8.委培生(含定向生)须经委托(定向)培养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9.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10.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聘用:

(1)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有违反师德师风,被党纪、政务处分的;

(7)具有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近5年内出现过《衢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的。

为确保人员合理流动,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模板详见附件2)。衢州市直学校(单位)在编人员不在本次报考范围内。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通过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衢州市教育局官网、“三衢教育”微信公众号等统一发布。招聘工作由衢州市教育局、衢州市教育考试院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一)报名

自发布公告之日开始接受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14日12:00;

报名网址:衢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qz.gov.cn/衢州市直教育系统“南孔师聘”招聘平台(仅支持电脑端登录);

报考人员登录招聘平台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限报考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未完成信息填报或提交的,视为无效报名,逾期将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后续各阶段报考进度请实时关注招聘平台,及时登录查看招聘进度。

(二)资格审核

时间:2026年7月6日9:00—7月15日17:00。

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6年7月14日12:00前,可在招聘平台上选择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补充提交修改相关材料,最多三次机会。

网上资格初审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报考者填报或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因填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全面,提供材料不完整等影响本人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公布核减岗位

本次招聘按不低于1:3比例开考,资格审核符合条件人员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将相应核减。面向2026届浙江省复硕培养试点毕业生的高中政治教师岗位可视情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四)笔试

笔试由衢州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要求参加的,视作放弃。

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查应考人员的学科专业知识和学科教学知识。本次考试不另行发布考试大纲。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要求参加的,视作放弃。

笔试成绩在笔试后7天内公布。

(五)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7月22日下午14:30。

现场资格复审地点: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菱湖校区初中部图书馆一楼会议室(衢州市柯城区讲舍街26号)。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计划数1:5(2个按照1:4,3个及以上按照1:3)确定入围参加资格复审对象,入围成绩末位有多人同分的,一并入围资格复审。入围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缺考、笔试成绩为零分或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取消成绩者,不得入围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须携带材料:

1.《衢州市直公办学校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报名系统导出,需手写签字)。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含全日制学历及学历证书,研究生学历需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扫描件;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提供所在学校的注册证明或学期成绩等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及中文翻译件。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相关获奖及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相关从教从业工作经历证明原件等。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现场资格复审由市教育局会同相关学校共同实施。

(六)面试

面试由衢州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一经入围面试及后续环节,不得主动放弃本次教师招聘,如有违反,将计入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报考本区域教师招聘。

1.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上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关岗位不递补。

2.面试以无生课堂教学+现场问答的形式测评应试者的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及适岗性等基本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

(七)体检和考核

1.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过程及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数。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遇再相等的,可进行加试。

2.体检、考核工作由衢州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操作手册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根据体检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及衢委办〔2007〕90号文件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按照《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41号)要求,查询入围考核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教办师〔2022〕28号)要求,进行入围考核对象的准入查询。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3.体检、考察实施前,若国家、省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4.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由主管部门商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可在同岗位成绩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等额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相应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衢州教育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前因考生放弃聘用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导致招聘岗位缺额,根据实际情况由主管部门商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在同岗位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经人社部门核准后,不再递补。

聘用对象为202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如不能如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且不符合放宽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期限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须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否则由招聘单位取消其聘用资格。确定聘用人选后,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聘用制管理。具体工作岗位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不服从调配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入围面试须书面报告所在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由本人与所在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人员须与招聘学校按事业单位聘用制度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规定。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约定为期五年的服务期协议,除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外,服务期内聘用人员不得调离原单位。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主动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

2.各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2026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等进行设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学校审核意见为准。义教段岗位研究生学历报考者,本科或研究生专业符合的均可报考,具体以市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核定为准。个别难以明确的,由市教育局商招聘学校予以确认。所列奖次和荣誉,名称不一致的或有异议的,由市教育局予以组织确认。对报考岗位、学历、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按照附件1电话进行联系。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公开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5.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衢州市教育局及用人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6.本公告由衢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衢州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反映(电话:0570-3081591),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未尽事宜由衢州市教育局商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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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直公办学校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原标题:衢州市直公办学校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jyj.qz.gov.cn/col/col1229278217/art/2026/art_910e89cfef774d48ae35c75b0fedda2e.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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