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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广东韶关市南雄市巡察和办案服务中心招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及《2026年南雄市巡察和办案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南雄市巡察和办案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等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

根据《公告》要求,“笔试以100分为满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招聘的岗位数量,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如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入围面试人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入围面试人员即为资格复审对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三、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按照《公告》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7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二)资格复审地点:南雄市雄州街道朝阳南路299号人社局办公楼4楼人才交流室,咨询电话:0751-3837567。

四、资格复审所需提供的资料

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填写好并签名确认的《2026年南雄市巡察和办案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2026年南雄市巡察和办案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考生承诺书》、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仅委培生、定向生、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供)、笔试准考证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由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等证件(证明)材料。

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证明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各项证件、证明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除《报名表》和《考生承诺书》收取原件外,其他证明、证件等材料审核后退回原件。

五、资格复审的内容、程序和要求

(一)资格复审的内容。

资格复审将严格按照《公告》执行,重点审核应聘人员的年龄、毕业时间、专业、学历、学位等内容以及是否属不得报考和应当回避的对象等事项,特别对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要加强审核。

(二)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对象应在指定时间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截止时间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如出现递补入围面试、进入资格复审情况的,将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通知递补应聘人员并于2026年7月9日前完成递补资格复审,未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但笔试合格且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注意保持通讯畅通;无法联系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不再递补下一名次的应聘人员。

2.按照《公告》要求,2026届国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2026届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以非学历专业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2026届毕业生(非在职)在面试资格复审阶段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学历证明或高等院校学习成绩单,并提供一份亲笔签名的承诺书(见附件2,资格复审时现场签署)。考察阶段,仍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本条所述的2026届毕业生(非在职),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和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未按《公告》规定时限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聘用。

3.资格复审完毕后,审核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中的“审核意见”栏出具审核意见(审核不合格的,须说明不合格的原因)并签名。

4.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第一时间如实报告情况。

5.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遵循诚信报考的原则,如在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以及办理聘用手续等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填写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6.应聘人员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携带应聘人员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应聘人员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六、其他事项

有关本次招聘面试及后续招聘程序的相关通知将在南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gdnx.gov.cn/zwgk/rsxx/zkxx/)的“招考信息”栏目公布。请入围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应聘人员近期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如有疑问,可咨询0751-3837567(南雄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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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笔试成绩和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相关证明材料参考(样本)

原标题:关于2026年南雄市巡察和办案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gdnx.gov.cn/zwgk/rsxx/zkxx/content/post_2860008.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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