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半年四川成都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8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规〔2025〕1 号)规定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的原则,成都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8 名高层次人才(详见附件)。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四川省成都市第二中学(www.cd2z.cn),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教学标准,对初、高中学生进行相应科学文化基础知识的教育。
(二)四川省成都市石室中学(shturl.cc/g6Obc9),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教学标准,对初、高中学生进行相应科学文化基础知识的教育。
(三)四川省成都市树德中学(http://www.sdzx.net/),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初、高中教育教学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围绕树德中学校训、办学思想和目标,实施初、高中全日制学历教育。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2026 年上半年成都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8 名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应聘考生系 2026 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 2026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他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说明。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
(二)不得报考情形:
1. 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 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 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 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 按国家和四川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 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 年 7 月 6 日 17:00 止。
2. 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以《岗位表》公布的各单位报名方式为准),不设现场报名。
3. 应聘人员限报《岗位表》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务必按照招聘单位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4. 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经资料初审,符合面试条件者,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于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四川省成都市第二中学资格审查。2026 年 7 月 9 日 09:00—17:00,在成都市第二中学集中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地址:成都市红星路一段 37 号,成都市第二中学校内。
(2)四川省成都市石室中学资格审查。2026 年 7 月 9 日 09:00—17:00,在成都市石室中学集中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下汪家拐 15 号(东北门),文庙校区内。
(3)四川省成都市树德中学资格审查。2026 年 7 月 9 日 09:00—17:00,在成都市树德中学集中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宁夏街树德里 4 号,树德中学内。
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以原件校验的方式进行。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参加,校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如系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书面材料;如系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工作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和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或存档证明;如系社会未就业人员,应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清单)、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的存档证明,并现场签署无工作单位的情况说明。
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
(三)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岗位表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网络报名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提交简历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 3:1,达不到的调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岗位。
五、考核及成绩公布
(一)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等方式,由招聘单位组织进行。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考核成绩
考核成绩等于面试成绩,总分 100 分,合格成绩为 60 分,同一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成绩均未达到 60 分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同一招聘岗位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 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合格分数线为 80 分,同一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成绩均未达到 80 分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考核结束后,考核成绩及排名在成都市教育局官网、成都人事考试网上向社会公布。
六、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体检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 3 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依次序递补 1 次,递补人员体检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招聘单位是考察工作的责任主体,严格执行教职工入职报告和准入查询制度,具体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2018 年修订)〉的通知》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四川省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和《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招聘单位严格审核应聘人员各项报考资格条件,核查个人档案,与应聘人员面谈,了解其学习、生活、家庭、思想、性格、身心健康等基本情况,深入应聘人员所在高校院系、单位,向辅导员、同学、同事了解其学习、生活、工作、政治表现等情况。招聘单位应形成考察报告,并附应聘人员书面现实表现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考察中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或隐瞒不符合招聘条件、违反校规校纪等情况,取消其拟聘资格。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
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依次序递补 1 次。
八、公示
经考核、体检及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教育局官网与成都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职称、考核总成绩、岗位排名、体检考察结论和监督举报电话。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报到
对公示中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市教育局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按规定为拟聘人员办理备案、聘用手续。应聘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及任教资格证明,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十、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 35 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成都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28-61881680。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招聘单位岗位表(附件)中电话咨询。
十一、本公告由成都市教育局发布并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十二、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成都市教育局官网(网址:http://edu.chengdu.gov.cn/)和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netpage/index.do)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无关,特此提醒。请广大报考者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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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6 年度成都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8 名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
原标题:2026年上半年成都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8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s://edu.chengdu.gov.cn/cdedu/c112860/2026-06/26/content_f12745e53d954d1685633211b7e3580f.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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