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广东佛山市医疗局禅城分局聘请医疗基金社会监督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基金监管,强化社会监督,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共同维护基金安全,根据《佛山市医疗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医疗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佛山市医疗局禅城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医疗基金社会监督员(以下简称“社会监督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心社会公益,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办事公正,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心和正义感;
(二)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特殊情况可以放宽到6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三)熟悉医疗、卫生健康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了解医保经办业务规程,热心医保服务工作;
(四)自愿义务参加医疗基金社会监督工作,自觉接受医疗行政部门的指导和工作安排;
(五)具备与履行医疗基金社会监督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和综合素质能力;
(六)市、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模范人物,新闻媒体工作者,社区工作者优先考虑;
(七)医疗部门及经办机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和采购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除外;
(八)无违法犯罪、不良信用记录及党纪政纪处罚记录。
二、工作职责
(一)对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医药服务、使用医保基金,以及参保人员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等进行社会监督,并及时向医疗行政部门反馈,同时提出合理、公正、客观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区医疗行政部门、区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医疗基金管理过程中依法行政、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行为进行监督;
(三)宣传医疗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医疗知识;
(四)广泛听取、了解、收集和反映社会各界对医疗工作的意见、建议;
(五)听取医疗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关于医疗基金收支管理情况的通报,对医疗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承担医疗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报名方式
采取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由单位或个人按公告要求报名申请,将相关报名材料于2026年7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ylbzjjjk@chancheng.gov.cn。
报名材料需包括《佛山市医疗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工作证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一)佛山市医疗局禅城分局将根据报名人员的具体情况,综合评价确定我区社会监督员名单。社会监督员聘期两年,期满后根据情况续聘或另聘。工作为自愿性、无偿性,以社会监督员身份参加相关活动无任何形式的劳务报酬。
(二)社会监督员在聘期内出现不能胜任工作、违反工作纪律、利用监督员身份谋取私利或因健康等原因无法履职的,佛山市医疗局禅城分局可提前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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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医疗局禅城分局关于向社会公开聘请医疗基金社会监督员岗位表
佛山市医疗局禅城分局
2026年6月18日
原标题:佛山市医疗局禅城分局关于向社会公开聘请医疗基金社会监督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hancheng.gov.cn/wzsy/tzgg/content/post_7177452.html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