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乐平籍在外任教人员回乡任教的公告
为完善我市教师队伍补充机制,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吸纳乐平籍在外任教人员回乐平为家乡教育改革发展服务,充分体现人文关怀。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乐平籍在外任教人员回乡任教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入对象
本人为乐平户籍(含配偶为乐平户籍或在乐平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或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在乐平工作生活的),通过正规渠道进入教师队伍的在编在岗且任教满5年(特岗教师需在服务期满安置后任教满3年)的教师。
二、调入名额及学校
1.根据我市教师编制及各学段教师的缺额现状,今年引进乐平籍在外任教的高中阶段教师20人(在高中阶段任教,具体学科见附表1)和特殊教育阶段教师2人(在特殊学校任教,具备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共22人。
2.今年引进乐平籍在外任教的高中阶段教师20人,主要安置在乐平一中、乐平四中、乐平十中;特殊教育阶段教师2人主要安置在乐平市启智学校。
3.具有特级教师、省级和省级骨干教师身份的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按照学校对等的原则进行安置。
三、调入条件
1.通过各级公开招聘或其他国家规定进入方式参加工作,在编在岗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计算至2026年8月31日止),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省级、省级骨干教师和,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品行良好,近五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必须为合格且无违纪违法记录。
5.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具有特级教师、省级和省级骨干教师身份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四、办理程序
1.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调入对象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6月26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向市人社局事业管理股或市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提交如下材料,超过截止时间将不予受理。
(1)书面申请。本人书面申请调回乐平市任教。申请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毕业院校及专业、教师资格证种类、专业技术资格等级。工作以来任教情况、调动原因等。
(2)《乐平市2026年乐平籍在外任教人员申请回乡任教登记表》表格内容主要包括:参加工作时间及年限、在编在岗情况、任教情况等。表格需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机构编制部门盖章(表格见附件)。
(3)相关材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近三年所在单位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及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证明。
(4)非乐平籍而配偶属乐平籍或配偶在乐平工作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工作单位的证明或配偶属乐平籍的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根据调入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由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委编办抽调相关人员共同完成,确定参加笔试人员或直接调入人员,资格审查贯穿始终。
3.组织考试。
如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相对应岗位计划大于1:1,则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参加笔试,按成绩高低确定调入人员(若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现象,则教龄长者优先;若笔试成绩、教龄均相同,则年龄长者优先);如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相对应岗位计划数等于或小于1:1,不进行笔试直接确定为调入人员。
4.组织体检。按照《关于修订“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发【2010】09号)标准,由市教体局统一组织入闱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给予递补。
5.调配。体检合格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有关说明
1.调入对象在安排到缺少教师且有学科需求学校的前提下,并遵循“高中到高中、特教到特教”的原则。
2.调入对象必须服从市教体局的岗位安排。
3.调入对象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求,其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在新进单位需按现有岗位重新竞聘,签订聘用合同,并享受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待遇。
4.为调配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格遵守有关调配工作规定,对违反调配纪律和有关规定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电话:乐平市人社局事业管理股:0798-6567316 乐平市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798-6786619
乐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乐平市委编办
乐平市教育体育局
2026年6月10日
附件1:乐平市2026年高中阶段学科需求一览表

附件2:乐平市2026年乐平籍在外任教人员回乡申请登记表

原标题:2026年乐平籍在外任教人员回乡任教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9Wv7-3pY6EgDbZU-FN1Tg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