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福建三明市建宁县公安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人的公告
建宁县公安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建宁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是指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及相关工作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辅警8人,其中男性6人,女性2人。岗位要求:由县公安局负责日常管理,岗位由我局招录后统一分配。
(二)辅警1人,限男性,需具备B1类及以上驾驶证。岗位要求:5年及以上实际驾驶经验,驾驶技术娴熟,经验丰富,无酒驾、无醉驾、无重大事故及交通违章等情形。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辅警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男性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厘米;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身体部位没有纹身图案,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5.0.无色盲、无重听;
4.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90年06月10日以后出生,2007年06月09日以前出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者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26年6月10日前取得。(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 1 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6.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辅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
2.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
3.退役军人;
4.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7.主要亲属涉嫌犯罪尚未结案或正在服刑的,或者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及贪污受贿数额巨大的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曾被判处刑罚的;
8.本人及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9.曾连续6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或者生活,难以进行有效考察的;
10.有明显纹身疤痕、传染性疾病的;
11.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地点:建宁县公安局办事大厅。地址:建宁县濉溪镇荷花东路17号。
2.报名时间: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1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须提交材料和要求: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需持学信网证明)、个人征信报告、退伍证(退伍军人提供)以及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到建宁县公安局办事大厅报名登记。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需提供复印件。已就业的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报名。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同意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三)体能测试:报名材料审核通过人员,将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男性1000米跑步,女性800米跑步。体能测试标准如下:
注意:参加体能测试前,考生的身体状况必须适应剧烈运动,否则取消体能测试资格。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笔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入围笔试。笔试内容为党的理论政策、法律基础知识、基本常识及公安基础知识等。笔试满分为100分,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岗位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按照实际报名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入围最后一名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治考察: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人员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主要考核考生是否符合聘用条件。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体检及政治考察均合格的考生,作为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九)聘用:拟聘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报考人员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解除,凭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十)递补:体检和政治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职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半年内有效。若有人放弃聘用或辞职造成职位空缺的,可从未聘用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聘期间应确保手机通信畅通,及时收听接收招聘单位招聘通知信息;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时,应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服从岗位调剂,各岗位具体工作地点、内容、时间视实际工作需要而定。
(三)食宿自行解决。
(四)应聘人员参加应聘所提交的各项材料或电子文档,不予退还。
(五)本次未尽事宜由建宁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8-3211312(刘警官)。
特此通告!
建宁县公安局
2026年6月10日
原标题:建宁县公安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9xbtLF4wtlNNSHyCi4nrMg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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