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河北张家口怀安县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警务辅助人员39名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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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河北张家口怀安县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警务辅助人员39名公告

受怀安县公安局委托,怀安县企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看护辅警39名,现就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用人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2.本次招聘由怀安县企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按照《怀安县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实施方案》进行招聘,并发布招聘公告。

二、招聘名额

此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9名(经县政府批准新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6名;补招因辞职空缺警务辅助人员13名),主要从事看护警务辅助工作。

A岗:男性31名;B岗:女性8名。

男、女分组分别招聘,成绩分别排序。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辅警应当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户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本人或父母、配偶其中一方具有张家口市各县(区)户籍。户籍落户时间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8日。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发公告之日起,年龄18至35周岁(1990年6月8日至2008年6月7日期间出生)。

4.学历:高中(中专、中职、中技)及以上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同时提供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6年毕业生本人必须承诺:2026年7月15日提交毕业证书,否则不予签订劳动合同,视同放弃。退伍军人在报名时须在工作简历中注明服役时间。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工作能力和心理素质。

(1)身高与体重:男性,1.70米以上;女性,1.60米以上。

体重指数具体执行标准参照BMI执行标准。计算公式:BMI = 体重(kg)÷ 身高(m)²;正常范围为18.5≤BMI<24),BMI<18.5为偏瘦,BMI≥28为肥胖。偏瘦或肥胖人员不予报名。

(2)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皮肤病,无明显疤痕。

(3)无影响看护勤务的疾病,如高血压、心血管病、肿瘤、各类肾病、贫血、低血糖、各类皮肤病、传染病、腰椎间盘突出、膨出、增生等疾病。

(4)无传染病,无吸毒史。

(5)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直系亲属有精神病史的(应聘时刻意隐瞒病史的,应聘后发现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6)任何一眼矫正视力均为4.8及以上,无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

6.自愿从事看护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或者具有特殊技能、专业特长的人员应聘辅警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等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 优先聘用条件

招聘辅警时,在笔试、体能、面试成绩及学历等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应当优先聘用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通过怀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kha.gov.cn)发布公告。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时间:2026年6月8日至6月12日,每个工作日9:00-11:30时,15:00-17:30时。

2.地点:怀安县企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怀安县柴沟堡镇天泽骏景南区二区005商铺 )。

咨询电话:7869178。

3.收费:初审合格人员需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低保家庭、防止返贫致贫对象所在家庭报名人员免费。

4.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同时提供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应当优先聘用人员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寸彩色免冠近照3张(照片背面须注明姓名);从怀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查看《公告》,下载并填写《怀安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一式两份。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有关事项见《体能测评准考证》。

2.体能测评项目为: 1000米跑(男性)、800米跑(女性)。男性1000米跑合格标准≤4′35″;女性800米跑合格标准≤4′30″。

3.所有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下一轮笔试环节。

4.拟招聘人员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之比达不到1:3时, 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成绩由高到低人数不超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笔试环节人数,比例内末位体能名次并列的全部进行入笔试环节。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在综合成绩计算时另加5分;体能测试不合格人员在综合成绩计算时不加分。男、女岗位分别计算。

体能测试结束后现场公布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及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名单。

(三)笔试

1.时间地点:考生登录怀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相关通知信息,按时领取《笔试准考证》,代领的需携带代领人身份证。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进行,笔试内容为《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时事政治等,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成绩查询:按照拟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人数不超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数,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男、女岗位分别计算。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怀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等,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四)面试

1.面试由怀安县企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工作适应综合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素质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2.面试注意事项: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结束后,及时在考点明显位置公布面试成绩。

4.面试结束后,按拟招聘人数和综合成绩由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在怀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5.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加分项(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加5分)。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时,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考试结束后,由县公安局结合实际,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确定综合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男、女岗位分别确定),确保拟招聘人员能胜任岗位工作。然后按照报考岗位和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政审与资格复审人员。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怀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相关通知信息或另行通知。

2.体检由怀安县企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对照招聘要求的身体条件,主要检查报名者的视觉听觉是否正常,身体是否有残疾、缺陷或者纹身等,身体是否患有影响正常工作的高血压、心血管病、肿瘤、各类肾病、贫血、低血糖、各类皮肤病、传染病、腰椎间盘突出、膨出、增生等疾病。按照公安部《吸毒检测程序规定》,进行涉毒吸毒检测。具体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设置。

3.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资格复审环节,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涉毒检测费用由怀安县公安机关承担。

4.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政审、资格复审

1.根据体检结果,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政审与资格复审人员。

2.政审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按规定审查后提出政审意见,资格复审由怀安县公安局、怀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怀安县企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考生应配合提交资格复审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资料。政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弃权的,按照综合成绩由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聘用条件:

(1)方案中第三条第(三)款。

(2)学历高者优先。

(3)体能测评成绩好的优先。

(七)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体检政审结果等,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怀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kha.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或在此期间自动放弃者、对公示反映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者,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所空出的岗位依据综合成绩由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签订劳动合同等相关手续。

(八)办理聘用手续

怀安县公安局与怀安县企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政审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与怀安县企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不少于2年期限的《劳务派遣合同》,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可择优续签。

五、聘用待遇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为劳务派遣性质,所招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在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岗位协助民警开展工作。

任职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工资待遇按照怀安县公安局“辅警”工资标准执行。按照企业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险。保险费个人部分由个人负担。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报名单位指定为怀安县企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不设立其他委托机构或个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规定时间内招聘报名人员不足,不影响本次招聘的正常进行;各项招聘环节考生不足,不影响本次招聘的正常进行。

3.如报名人数与拟招录人数比例达不到3:1,男性身高条件身高降至1.65米以上,女性身高降至1.55米以上;实际体重仍不可肥胖或偏瘦。

4.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或者具有特殊技能、专业特长的人员应聘辅警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等条件,具体放宽条件由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县企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研究决定。

5.所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随时关注查询怀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或微信、手机短信等提示,以免错过招聘相关通知,造成不必要损失。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6.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在《怀安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诚信承诺处签字,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7.空岗递补:招聘结束1年之内,怀安县公安局因原有及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解聘、辞职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结合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需求和性别要求,按照综合成绩由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同等条件下,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递补。

8.本公告由怀安县企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1.《怀安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2.《怀安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

怀安县企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8日

原标题:怀安县企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zjkha.gov.cn/content/59876.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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