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及专职辅导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有关规定,为多渠道多层次广纳人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学校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及专职辅导员。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员5名。
二、考核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资料。其他报考者必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及资料的,不予聘用,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三、考核招聘岗位
招聘名额、岗位条件等详见《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及专职辅导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四、考核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政治可靠,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4.身体健康,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6.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7.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一览表》。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上的学历、学位及专业,必须与拟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相符。
招聘条件中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如对38周岁及以下年龄的计算方式为:报名首日尚未满39周岁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所需资料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考生将相关报名材料扫描后以压缩文件夹(文件夹名为:岗位编码+招聘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邮箱lcysrss@126.com,并扫描报名信息登记表二维码(见附件4)填写报名信息。
2.报名时间:2026年6月11日上午9:00至2026年6月17日17∶00。报名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报名信息无效。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考核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本次招聘报名皆为无效。
3.报名所需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报考信息表》(附件2)等材料。
备注:留学人员应持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2026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系出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证明(或就业推荐表原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专职辅导员岗位还需提供由所在党支部近期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
报考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委培、定向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见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专业目录中没有的国(境)外专业,报考者在报名时须在报名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通过相关高校或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二)资格审核
2026年6月18日17:00前学校人事处通过邮箱回复资格初审是否合格,正式考核前资格初审合格者将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查看邮件等因素导致未按时参加现场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由学校发放《考核通知书》,并确定为进入考核人员。
1.复审时间:2026年6月25日9:00--12:00,14:30—17:00。
2.复审地点: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楼人事处406室(四川省隆昌市古湖街道人民中路六段368号)。
3.复审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和学位报告〕、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报考信息表》(附件2)、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专职辅导员岗位),以上资料现场审核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一套。
暂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2026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系出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证明(或就业推荐表原件)。
报考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委培、定向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见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国家专业目录、有关专业变更文件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有效证明进行审查认定,并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复核备案。
(三)考核
1.开考比例:
专任教师1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复审合格者均可参加考核;
专任教师2、专任教师3、专职辅导员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形成差额,即可开展考核。如未形成差额的,相应调减岗位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于6月18日17:00前在原招聘公告发布平台发布。
2.考核形式:
专任教师1:面试;
专任教师2、专任教师3、专职辅导员:笔试+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教育公共基础》、高等教育及高等职业教育政策法规和师资队伍建设有关知识。
笔试时间:2026年6月26日上午8:30。
笔试地点: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笔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参加此次考核招聘同一岗位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0)的平均分的80%。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及排名于2026年6月26日13:30前在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2)面试
专任教师1岗位,所有资格初审合格者均参加面试;其余岗位根据各招聘岗位笔试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中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如因笔试缺考等原因导致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笔试成绩不低于合格分数线)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6月26日13:30前在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上予以公布并同步电话告知考生面试相关事宜。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通讯工具停机、关机或无法接通等原因无法通知到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如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若递补人员放弃面试,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面试形式:
专任教师1岗位:综合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素质和科研能力等。
专任教师2、专任教师3岗位:综合面试,包括教学试讲和综合测试。
专职辅导员岗位:综合面试,包括案例分析、宣讲和综合测试等。
面试时间:2026年6月26日下午(14:00报到)。
面试地点: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成绩计算办法
专任教师1: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专任教师2、专任教师3和专职辅导员: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和面试均按100分制计算)。各环节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核总成绩及排名于考核结束后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予以公布,同时公布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四)体检
根据考生的考核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考核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的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学校指定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或单位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由学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若该岗位所有符合进入体检环节条件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
怀孕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国公考录函〔2009〕7号复函精神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考察
考察在主管部门指导下由学校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用人单位向应聘人员说明理由。
因放弃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者考察合格后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等额递补1次(递补人员需体检并合格)。递补人员放弃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合格后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审批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学校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按程序报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学校按程序向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学校报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事业单位新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纪律和监督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回避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应当回避。
2.为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考核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3.本次考核招聘由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学校纪委全程监督。
4.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提前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发布。本公告由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5925101 邱老师
0832-5908813 张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832-2107529(中共内江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0832-5908811(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委监委办公室)
附件:1.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及专职辅导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报考信息表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6年6月8日
原标题: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及专职辅导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njpta.org.cn/newsDetail/15332.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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