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陕西宝鸡市渭滨区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2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规定,拟面向社会为宝鸡市渭滨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6月12日至2008年6月1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3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12日及之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在国(境)外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招聘岗位等级及资格条件由事业单位设置,具体条件以《2026年宝鸡市渭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6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rsj.baoji.gov.cn)、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bin.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bin.gov.cn)。
报名时间:2026年6月12日08:00-2026年6月18日18:00。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能再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6月17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6月17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6月12日08:00-2026年6月19日18:00。
资格审查由宝鸡市渭滨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并监督实施。若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的代码与岗位要求不一致时,由资格审查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用人单位需求进行审查。
报名结束(6月18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或提交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19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bin.gov.cn)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招聘岗位,经渭滨区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6月22日在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bin.gov.cn)公布。对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6月24日08:00至6月27日9:00从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bin.gov.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6年6月27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市区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宝鸡市渭滨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7月中旬前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bin.gov.cn)查询本人成绩。
(5)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6)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
1.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报考专技岗位不予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2.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在获得荣誉类别中,对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按照其中等级给予加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入伍(含在毕业班入伍)的,本科毕业生加10分,专科毕业生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
3.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6年6月29日(08:30-11:00,14:30-17:00),持本人准考证、毕业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申请表》(见附件2)、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向宝鸡市渭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渭滨区市民中心3楼303-10室)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bin.gov.cn)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宝鸡市渭滨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具体事项在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按应聘人员应聘岗位在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至面试工作开始前,因进入面试资格的人员放弃等情形形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在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由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七)体检
面试设最低分数线60分,成绩低于60分的面试人员,不得进入体检。体检工作由宝鸡市渭滨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考试且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八)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个人征信等情况,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结果的人员,报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批准,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三、重要提示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环节和要求事项将在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2.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考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3.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全面、准确、有效。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本人有效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5.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全程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6.咨询电话:渭滨区人社局 0917-3215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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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6年宝鸡市渭滨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
中共宝鸡市渭滨区委组织部 宝鸡市渭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6年6月5日
原标题:2026年宝鸡市渭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weibin.gov.cn/col15477/col15480/col16811/202606/t20260605_1275583.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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