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中共南充市委党校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核招聘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南充市2026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等文件规定和工作需求,中共南充市委党校拟通过公开考核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和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详见附件1)。其中,2026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6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南充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范围。
(二)基本条件
1. 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
(3)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两栏表述分别相符。
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7)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9)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在攻读博士研究生期间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最低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4日)。
(8)现役军人,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公开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自《四川省南充市2026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5日17:00止,逾期不再补报。
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按《四川省南充市2026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要求,填写《四川省南充市2026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SWDXljy@163.com。
3. 资格审查
(1)审查方式:本人携带相关资料,现场审查。
(2)审查时间:2026年6月12日(上午9:30—11:30,13:30-17:00),逾期作自动弃权处理。
(3)审查地点:中共南充市委党校嘉猷楼215办公室(南充市顺庆区学府大道二段),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817-2802607,15983789719。
4. 审查资料
(1)《四川省南充市2026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2份(附件2),请如实准确填写后按要求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并提供彩色照片2张及相应电子档)。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6年毕业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4)提供与引进岗位相关的学术成果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者相关可供查看的网址链接。
(5)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同时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中共南充市委党校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第三方认证时间另行通知,认证费用自理)。
(6)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同意报考以及是否处于最低服务期、能否流(调)动等书面材料。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现场领取《考核通知书》,考生凭《考核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核。
5. 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且责任自负。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考生,现场发放《考核通知书》。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网络报名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间、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核方式和时间
1. 考核方式
(1)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1:10的,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初选,笔试不指定教材和复习范围;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确定考核人员,再进行面试考核(如入围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2)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或等于1:10的,根据岗位要求,采取面试(讲课)方式进行考核。面试采用讲课的方式,考生备课30分钟,讲课15分钟,按百分制现场评分,面试成绩于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
(3)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低于1:3,则取消本次考核计划。
(4)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2. 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只作参加面试依据,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笔试及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 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
三、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等规定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对残疾类别相应体检项目或标准适当放宽,以能否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特殊情况,由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管部门会商确定体检结论。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含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面试成绩(不低于80分)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本条第〈一〉款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体检递补只进行1次。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由中共南充市委党校组建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查阅考生的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中共南充市委党校,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向应聘人员说明理由。
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动弃权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ncpta.cn)“人才引进”专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中共南充市委党校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开考核招聘条件的所有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拟聘人员为市外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等文书)报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审核确认。
逾期(以中共南充市委党校通知时间为准)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及档案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报送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弄虚作假或因不符合公开考核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通过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办结相关手续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均以中共南充市委党校通知时间为准),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中共南充市委党校凭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出具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中共南充市委党校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通过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有关注意事项
(一)考核招聘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人才引进”专栏通知或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和其他各种原因导致的考生与人才引进考核信息不能及时传达到本人,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核(含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考核当日,考核人员凭考核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考核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报到。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四)考核期间采用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考核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
(五)考核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和影音像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室。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六)面试考生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接受考核。考生不得向考官和考室工作人员提供本人考核序号以外的任何信息,否则,取消考核资格。
(七)候考室和考室内严禁吸烟。
(八)考核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考生。
(九)考生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
(十)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0817—2802607;纪律监督电话:0817—280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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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共南充市委党校2026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开考核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ncpta.e21cn.com/newsDetail/11155.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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