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鸡西虎林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14人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敬业奉献、结构合理、群众满意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我市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全过程信息公开,严格标准程序,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2.党建引领,服务大局: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将服务意识、群众工作能力作为核心考察内容。既重视应聘者的专业能力,也注重其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
3.基层导向,职住兼顾:鼓励就近就便报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户籍在报考社区或长期稳定居住在本社区的考生,以利于工作延续性与社区融入。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14名社区工作者,其中:虎林市中心街道办事处所属社区6人,宝东镇云山社区5人、青山社区3人(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群众工作能力,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知识;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一般为18至40周岁(1985年7月至2008年6月期间出生);
5.拥有鸡西市域内户籍;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以及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具有回避关系的人员;
5.被列入失信名单或有失信记录未消除的;
6.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报名结束日期前取得毕业证书的;
7.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职的;
8.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或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社区工作者的其他人员。
(三)加分条件
依据《鸡西市社区工作者优选办法(试行)》的通知内容,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可在本次社区工作者招聘笔试环节享受加分政策。同一类型加分,按照一项得分进行计算;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可进行累计加分,最多累计加10分。
1.取得资格类
国家部委统一颁发的下列证书:
(1)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助理社会工作师加2分,社会工作师加3分,高级社会工作师加5分。
(2)心理咨询师证书:三级心理咨询师加2分,二级心理咨询师加3分。
(3)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加2分,B证加3分,A证加5分。
2.基层经历类
(1)鸡西市在岗社区(村)专职网格员且连续工作2年及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按月计算,起止月均按1个整月计算)加3分。
(2)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生服务期满加3分。
(3)退役大学生士兵(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服现役期满加3分。
3.荣誉表彰类
(1)表彰加5分。是指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表彰的。
(2)省、部级表彰加3分。其中省级表彰是指以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名义表彰的。部级表彰是指国家各部委发文表彰的。
(3)省级系统表彰加3分。主要为黑龙江省各厅(局)级单位发文表彰的。
省、部级系统表彰具体参照《黑龙江省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目录》。
4.教育经历类
(1)社会学、法学、心理学、公共管理相关专业加1分。
(2)双建设高校统招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加3分。
(3)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生并取得硕士学位加3分,博士研究生加5分。
5.政治面貌类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3分。
6.特殊人群类
现役军人配偶以及入伍时户籍地在鸡西市的退伍军人加3分。
(四)放宽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生并取得硕士学位年龄放宽至42周岁(1983年7月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45周岁(1980年7月后出生)。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或视同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2周岁(1983年7月后出生)。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与初审
本次招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6月1日--2026年6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报名地点:虎林市委社会工作部后院一楼(建设西街311号,原交警队院内)。
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比例不低于3:1.低于该比例的将相应减少招聘名额。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开考比例的须经虎林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同意。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招聘资格。报名时,须提交以下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1.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4.“学信网”查询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报名表和承诺书(附件2、附件3)。
6.加分条件及放宽政策相关材料(附件4)。
(二)笔试
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根据笔试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考试。笔试统一采用综合卷,重点考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社会工作、时事政治、组织协调等相关知识及能力等,满分100分。
笔试总成绩=笔试试题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与应聘人员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三)面试
面试按照百分制计算成绩,采用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服务群众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设最低达标线,最低达标线为60分,低于最低达标线的应聘人员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察与体检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考核对象,当总成绩一样时,以笔试成绩较高为优先录用对象。1.考察。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人选,不予聘用。公示期出现拟聘用人选不符合或放弃聘用资格时,按照比试面试综合成绩确定递补人选,递补后进行考察、体检并进行公示。
五、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中心街道办事处和宝东镇人民政府分别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2、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限与社区居委会换届时间相同,合同实行“一届一签”。聘期内按照中共虎林市委社会工作部制定的社区工作者考核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出现规定内退出情形的,予以解聘或终止合同。
3、聘用期间,聘用人员由所在社区管理,未经市委社会工作部批准不得借调到其他单位或岗位。
(二)待遇
聘用为社区工作者后,工资组成及标准按照虎林市现行社区工作者待遇同等执行。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纪委监委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成立虎林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社会工作部。
所有公告、成绩、拟聘用名单均通过虎林市政府网站和虎林社会工作公众号进行发布。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或委托辅导班。
七、解释权
本公告由虎林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67-5800657
监督举报电话:0467-5800653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虎林社会工作公众号同步发布公告信息

原标题:2026年虎林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ljhulin.gov.cn/hls/c100942/202605/c06_363455.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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