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福建三明大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招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的1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大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拟公开招聘协管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综合执法协管人员4名,男性,主要从事规划监察、拆违等一线辅助执法工作。
2.综合执法协管人员4名,男性,主要从事建筑渣土、养犬管理等一线辅助执法工作。
3.普通协管人员2名,市容市貌维护岗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品行端正;热爱城市管理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2.退伍军人或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待业青年,大田县户籍,身高162cm以上,38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身心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无重听,有较强的语言沟通水平。
4.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合同关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① 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受到党政纪处分、开除军籍的;
② 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③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④ 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⑤ 有吸毒、癫痫等家族精神病史的;
⑥ 其他不适合从事城市管理工作的。
三、招聘形式
1.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经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参照职工入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等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聘用等程序进行,每一环节未通过的,不进入之后环节。
2.退伍军人优先录用;警校、城市管理、法学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用工性质和待遇
1.用工性质:编外用工(城市管理协管员),实行一年一签合同聘用。
2.待遇按照大田县城市管理协管员工资核定标准执行;试用期1个月,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正式录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25日至5月29日。
2.报名地点:大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福田路102号三楼),联系电话:0598-7222192。
3.提供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立功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照一张;②现场填写《大田县城市管理协管人员登记表》。报名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六、本次通告解释权由大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执法监督室负责。
七、监督单位:大田县住建系统纪律检查委员会,电话:7222155.
大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2026年5月21 日
原标题:关于招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的通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Rk3FnGCepSuBP0fDEKL9A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