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宜春市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及递补公告
一、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5月31日(8:30-12:00;14:30-17:30)。考生须按时间安排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资格审查地点。资格审查实行属地管理,报考县(市、区)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入闱面试考生资格审查由各县(市、区)卫健委、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报考市直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含宜春市经济开发区岗位)的入闱面试考生资格审查由宜春市卫健委、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1)市直卫生岗位: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816会议室(宜阳大厦西座8楼)。
咨询电话:宜春市卫健委,0795-3264671;
宜春市人社局,0795-3271152。
(2)袁州区卫生岗位:宜春市袁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14楼1486室(袁州大厦)。
咨询电话:袁州区卫健委,0795-7029296;
袁州区人社局,0795-3588535;
(3)樟树市卫生岗位:樟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10楼会议室(樟树市杏佛路91号)。
咨询电话:樟树市卫健委,0795-7161695;
樟树市人社局,0795-7362601;
(4)丰城市卫生岗位:丰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12楼会议室(丰城市紫云大道北339号)。
咨询电话:丰城市卫健委,0795-6609130;
丰城市人社局,0795-6298575;
(5)奉新县卫生岗位:奉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六楼会议室(奉新县新吴路113号)。
咨询电话:奉新县卫健委,0795-4618879;
奉新县人社局,0795-7188962;
(6)高安市卫生岗位:高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609会议室(高安市瑞阳新区瑞泰广场C座609室)。
咨询电话:高安市卫健委,0795-5293015;
高安市人社局,0795-5281701;
(7)上高县卫生岗位:上高县卫生健康委员会5楼会议室(上高县镜山大道7号)。
咨询电话:上高县卫健委,0795-2509213;
上高县人社局,0795-2528023;
(8)宜丰县卫生岗位:宜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4楼会议室(宜丰县耶溪大道231号)。
咨询电话:宜丰县卫健委,0795-2758953;
宜丰县人社局,0795-2990771;
(9)铜鼓县卫生岗位:铜鼓县卫健委3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铜鼓县卫健委,0795-8687036、8722649;
铜鼓县人社局,0795-8691021;
(10)万载县卫生岗位:万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3楼会议室(万载县阳乐大道406号,万载县中医院老门诊楼)。
咨询电话:万载县卫健委,0795-8981235;
万载县人社局,0795-8821570。
二、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本人因故不能如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审查,请提交授权委托书(需本人签名)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资格审查所需全部材料。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三、资格审查要求
请入闱资格审查人员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本人签名确认的《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近半年内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近亲属报告承诺书(见附件2)。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签订《如期取证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且需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相应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所学专业名称和岗位要求不一致的,还须提供公证处翻译的成绩单。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以选择招聘岗位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相同,且主要必修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招生简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3.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1)岗位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证明材料应包括劳动聘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格式见附件3)、社保参保缴费证明或工资发放银行流水等,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6年1月31日。(2)报名前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且仍在服务期内的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结束前(2026年2月10日)编办办理下编手续或解除聘用合同相关材料。(3)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择业期内考生须提供由原毕业学校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档案、组织关系存放证明,时间段须从毕业时起连续持续至2026年5月(2026年毕业生不需提供),如存档时间有中断或存档单位有变更,须提供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或相关单位调档材料;如属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工作岗位的人员和2024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工作岗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也须提供以上材料。(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考生须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以及服务地项目办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5)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须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2026年培训结束但未参加结业考试的人员尚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应提交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6)考生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供进入现工作单位的招聘招考公告等材料(含招聘公告、招聘职位表、拟聘任公示)。(7)岗位有户籍限制的,须提供2026年2月2日前本人、父母或夫妻一方为岗位设置所要求户籍的证明。
4.用人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材料均需原件,并提交1套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递补
对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进入面试且排名在应进入面试人数两倍之内的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如确定递补进入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进入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进入面试人员开展面试。
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市直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电话通知考生,县(市、区)招聘岗位由县级人社部门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递补工作于6月3日前完成。面试当天放弃的不予递补。
所有进入面试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发布。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
(二)请考生在资格审查前,认真阅读本公告,对照清单做好材料准备。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资格审查地址及咨询电话中的咨询电话。
六、咨询、监督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795-3271152
(二)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纪委0795-3220785。
本公告由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6年5月20日
原标题:宜春市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及递补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yichun.gov.cn/ycsshbzj/tzwj/pc/content/2057047433733283840/content_2057047433733283840.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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