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轻化工大学2026年食品与酿酒工程学院院长、外语学院院长招聘公告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四川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分析研判和动议工作办法>等5个文件的通知》《四川轻化工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川轻化委〔2024〕10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干部队伍现状,建议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食品与酿酒工程学院院长、外语学院院长各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聘期和待遇
1.岗位职责。全面主持学院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行政管理等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学院发展战略与规划,推进改革发展任务落实,完成聘任合同约定的其它工作任务。
2.聘期。实行聘期制,首聘期为四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首聘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和有关规定确定是否续聘。
3.待遇。参照学校人才引进办法在聘任合同中确定。
(二)招聘基本条件、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高等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重视党建工作,坚持“三全育人”理念,了解和掌握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善于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3)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坚持解放思想和深化改革,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学校和本单位实际相结合,认真落实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善于开展调查研究。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善于团结同志。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真抓实干,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勤勉尽责,努力奋斗,能够全身心投入管理工作。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和政绩观,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规守纪,依法办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追求真理,淡泊名利。
2.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获得博士学位,具有与应聘岗位对口的学科背景。
(3)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4)聘期内须全职到岗工作。
(5)教学科研成果突出,学术声誉良好,具有较高影响力,一般应主持过项目,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
(6)具有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任职经历,人才计划入选者优先。
(7)特别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招聘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以下等次的。
(3)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9)其他原因不宜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的。
(三)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为2名。其中:食品与酿酒工程学院院长1名,外语学院院长1名。
(四)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四川轻化工大学大学公开招聘二级学院院长报名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扫描件(PDF格式文件)以压缩包形式(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qhgzhaopin@suse.edu.cn。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报名材料包括:
1.四川轻化工大学大学公开招聘二级学院院长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自大学起),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3.近三年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
4.本人主要代表性业绩成果(论文、专著、项目、获奖等)证明材料以及其他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管理业绩的材料。
5.学院发展工作思路及预期目标报告。
6.近三个月内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
7.其他相关支撑材料。
面试时需提供上述材料的版(装订成册),并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备查。
(五)资格复审及面试、面谈
1.资格审查
(1)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3)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4)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我单位根据国家专业目录、有关专业变更文件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有效证明进行审查认定。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2.面试、面谈
学校择优遴选候选人并按相关程序进行面试、面谈,对候选人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成果、管理能力等进行全面考察。
(六)确定人选。学校根据面试、面谈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七)公示。
面试、考察合格者由四川轻化工大学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轻化工大学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有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依排序等额递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年龄、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一经后续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八)办理聘任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任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未按期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任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开招聘工作开展全过程监督,并在公告中公布政策咨询和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党员、干部、师生的全程监督,对投诉、举报、网络反映的问题,将及时调查、妥善处理;对实名举报和提供了具体举报线索的,调查核实结果将及时反馈交办部门和相关人员。
严格执行干部工作回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因违反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严肃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十)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四川轻化工大学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面谈、考察、递补、聘任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813-5505958(四川轻化工大学人事处)
监督电话:0813-5505870(四川轻化工大学机关党委)
四川轻化工大学
2026年5月11日
原标题:四川轻化工大学2026年食品与酿酒工程学院院长、外语学院院长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use.edu.cn/2026/0512/c61a209729/page.htm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