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山东医药大学招聘8人公告(博士辅导员)
一、单位简介
山东医药大学是省属公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现为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山东省省市共建高校、山东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现有烟台、滨州两个校区。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医药学科优势突出,残疾人和康复高等教育特色鲜明,医、理、管、工、教多学科门类渗透融合、协调发展的医学院校。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5月以后出生);
3.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 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6年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医药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rsc.bzmc.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
2026年5月7日9:00-5月21日16:00
2. 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医药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rsc.bzmc.edu.cn)点击浮窗(202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或直接登录网址(http://122.51.154.70:18080/)进行报名,按要求注册并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报名系统及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rsc.bzmc.edu.cn)发布,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以下报名材料请上传彩色扫描件至报名系统:
(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
(2)尚未取得毕业证的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报告扫描件,并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国(境)外毕业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与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能够证明所学专业等岗位要求条件的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和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和规定时间内(2026年7月31日之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承诺书;
(4)在职人员应聘的,需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本人书面承诺,招聘单位同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必须在考察体检阶段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岗位必须的“其他条件要求”中的证明材料,如: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经导师签字、院系或研究生处盖章的证明材料,或成绩单明确写明方向为岗位所要求的方向;
(6)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和担任过一年及以上学生干部证明;
(7)招聘岗位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应聘者需提供相关证书、材料。
3. 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聘人员、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招聘的中级岗位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分为主题班会试讲和综合答辩两个环节,主题班会试讲(内容及形式自拟)和综合答辩各占面试总成绩的5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对辅导员工作的理解和策划能力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的通知,请及时关注山东医药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及报名系统通知公告栏。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按照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存在问题且经调查不能查清落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提出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医药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签发《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受聘人员凭此办理入职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人员总量控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按照国家、省市和学校的相关标准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5-6913036
监督电话:0535-6913056
监督邮箱:byrczp@bzmc.edu.cn
七、其他
未尽事宜,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印发2026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25〕1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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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医药大学
2026年5月6日
原标题:山东医药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博士辅导员)
文章来源:https://rsc.bzmc.edu.cn/2026/0506/c688a145168/page.htm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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