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辅导员招聘公告(2人)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联合社会力量以新机制、新模式于2004年创办的全日制本科院校。学校建有两个校区,幸福校区位于西安市新城区幸福林带南段,楼观校区位于西安曲江楼观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区。学校建有高标准的教学楼、公寓楼、图书馆、餐饮服务中心、室内外运动场、大学生活动中心、信息网络中心、计算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实验、实训基础设施健全,仪器设备先进。学校是一所以工学学科为主体,以人居环境、智能建造、信息机电、管理艺术等学科为特色,兼有文、理、经、管、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高校。
根据学校发展需求,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学校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3.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愿意在较长时间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掌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服从分配,吃苦耐劳,具有合作和创新精神。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业优良,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协作精神和组织纪律观念,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纪受处分记录,无学术不端和师德师风失范行为。
5.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管理工作能力和文字处理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办公自动化软件。
(二)资格条件
1.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年龄:截至2026年7月31日,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各学习阶段均为统招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4.应届毕业时间:硕士研究生于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说明:国内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以证书所载毕业时间为准;尚未取得的,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预计毕业时间为准。国(境)外毕业生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载毕业时间为准。
5.学科专业背景:研究生教育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文学、管理学、理学、经济学、艺术学、心理学等与我校开设学科相关相近或学校管理所需的专业。
6.在校期间须有以下经历之一,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担任校、院两级团委副书记;或担任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或担任校团委、校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门负责人,且满1年。
(2)具有专兼职辅导员工作经历,兼职期间独立承担辅导员工作,且满1年。
(3)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或班级班长工作经历,且连续任职不少于两年(或连续任职满两届)。
证明以上经历须提供由相关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
7.须在我校楼观校区工作并入住学生公寓,执行相关住校值班制度。入校后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年限不低于5年。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过校纪校规处限未满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4月30日至5月10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材料清单
1.请应聘者下载《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辅导员应聘报名表》和《个人基本信息表》(见附件),并填写个人完整的履历清单:包括学习经历、工作经历、获奖情况等。
2.请应聘者下载《政治面貌证明》(见附件)、《学生干部经历证明》(见附件),附件证明材料由相关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扫描件。
3.身份证正反两面原件扫描件、学生证原件扫描件。
4.已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5.各学历阶段学历、学位证明(登陆学信网申请并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归国应聘人员取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6.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加盖公章)。
7.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普通话水平等其他证明及荣誉证书扫描件。
文件压缩包中材料须按以上序号排序,逐个命名。
(三)报名方式
应聘报名表及以上证明材料格式为PDF,《个人基本信息表》格式为Excel,应聘人员须将应聘材料统一生成文件压缩包,以“姓名+应聘岗位+学历+毕业学校”格式命名,发送至招聘邮箱:HQZP02@hqrsb.com,邮件主题与文件压缩包名称保持一致。
应聘材料不全或邮件命名格式不完整的,视为应聘者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1.学校对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进入后续考核环节的人员名单,电话或邮件通知符合资质的人员参加后续招聘环节考核。初审未通过者不予通知。
2.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来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及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资格。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原件:
(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辅导员应聘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
(3)各学历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
(4)各学历阶段学历、学位证明(登陆学信网申请并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归国应聘人员取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加盖公章)。
(6)就读学校或学院开具的党员、学生干部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证件不全、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考核
笔试:闭卷考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专业能力等。
心理测评:笔试结束后进行心理测评。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心理健康水平。该环节实行“一票否决制”,心理测评结果不合格的应聘者,不得参加下一环节应聘。
面试:按岗位1:5比例,对笔试成绩超过合格线的人员,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岗位计划招聘数量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5,所有笔试成绩合格且心理测评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和面试分数占比为4:6,按照总成绩排序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在学校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及有关规定执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及录用
拟录用人员按要求经体检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学校审批,在规定时限内按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未按期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薪酬:经学校考核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薪酬待遇按照学校标准执行。
福利:包括教职工体检、学历、通勤班车、用餐福利、节日慰问品等。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监察监督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应聘人员资格不符、提供虚假资料和有违规行为者,学校有权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关系。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填写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且保持通信畅通;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报名、未能按时到场或未能提供详实证书等材料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负责。
(三)本次招聘要求录用人员在2026年9月1日前报到,逾期不能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录用后,应服从学校对工作岗位、地点的安排,按照辅导员工作职责开展工作。
(四)本次招聘及录取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联系方式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人事部
联系人:郭老师 朱老师
联系电话:029-82628050
招聘邮箱:HQZP02@hqrsb.com
学校官网:http://www.xauat-hqc.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幸福南路109号
西安楼观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区学院路(楼观校区)
附件:
原标题:【人事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2026年辅导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auat-hqc.com/index.php/tongzhigonggao/2026/04-30/12993.html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