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福建三明市建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局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加分手续办理通告
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及《建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局关于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告》等有关规定,现就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手续办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分对象
(一)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主要包括《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和“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
参加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服务基层项目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参照执行。
(二)退役运动员。符合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运动员。
(三)退役士兵。具体指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以及符合闽动〔2021〕15号、闽征〔2018〕8号、闽征〔2017〕10号规定条件的进藏、进疆以及在西藏、新疆以外高原地区服役且服役期满2年的退役士兵。
(四)具体加分标准详见福建就业网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中“笔试加分事项”栏目。
二、办理加分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考生务必预留一张准考证供招聘后续工作使用)。
(二)《2026年建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考生应自行下载本通知所附《申请表》,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手写签名,同时在“贴照片处”贴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张。
(三)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中央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的我省生源、参加我省或我市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考生,应提供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证书。2026年度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尚未取得证书的或行将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考生须提供其所服务项目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即:“三支一扶”计划由当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出具;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由当地团县(市、区)委出具;服务社区计划由当地县(市、区)委社会工作部出具。(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尚未取得证书的需注明“将在何时何地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行将期满的需注明“将在何时何地服务期满”。)
(四)退役运动员须提供省级体育部门出具的退役运动员文件或相关退役证明材料,以及符合加分条件的获奖证书。
(五)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和符合加分条件的获奖证书等,如:士兵(义务兵)证书或士兵(义务兵)登记(报告)表,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须提供立功受奖证书或个人奖励登记(报告)表;伤残士兵须提供残疾证和服役期间伤残的证明材料;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户口簿等。
(六)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在校生、在籍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须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结果,在籍生入伍的还须提供入学通知书或学校保留学籍等有关材料(如:《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七)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办理加分时间及地点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携带《申请表》以及上述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需材料原件如存放在个人档案中,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于2026年4月27日8:00至4月29日17:00到建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局人力资源股(建宁县濉溪镇民主街12号,联系电话:0598-3956587)办理加分手续。凡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逾期未提交相关有效证件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建议考生尽早提交加分材料,预留因材料缺漏所需的补件时间。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伪造证明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予以处理。
(二)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地点办理加分申请手续。因个人原因无法到现场办理手续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代办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原件(需委托人签名)及其他加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建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局将对考生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符合加分条件考生的名单并在建宁县人民政府网和福建就业网-事业单位招聘模块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次报考专门岗位或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各类加分。专门岗位如下:建宁县濉溪镇综合执法大队290101岗位、建宁县溪口镇综合执法大队330101岗位、建宁县里心镇综合执法大队350101岗位、建宁县客坊乡党群服务中心(建宁县客坊乡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建宁县客坊乡退役军人服务站)360101岗位、建宁县溪源乡综合执法大队400102岗位、建宁县溪源乡党群服务中心(建宁县溪源乡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建宁县溪源乡退役军人服务站)410102岗位、建宁县均口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420101岗位、建宁县伊家乡综合执法大队460101岗位。
(五)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建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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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局
2026年4月23日
原标题:建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局关于办理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手续的通告
文章来源:http://www.fjjn.gov.cn/zwgk/tzgg/gggs/202604/t20260423_2203530.htm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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