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湖南邵阳绥宁县第一中学招聘高中教师6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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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湖南邵阳绥宁县第一中学招聘高中教师6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绥宁县第一中学高中教师6名。整个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查询相关招聘信息请登录绥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hnsn.gov.cn)。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备适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二)不得报考人员

1.现役军人;

2.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7.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指2027年及以后毕业的在读学生);

8.本县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本县的特岗教师,2026年拟分配到本县的公费师范毕业生;

9.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且未获得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的岗位;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绥宁县第一中学计划招聘高中教师6名,其中:高中语文教师1名、高中数学教师2名、高中英语教师1名、高中物理教师1名、高中化学教师1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6年绥宁县第一中学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表》(附件1)。

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一致。县外在编在岗普通高中教师,须提供本人工作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见附件4)。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报名,但在2026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应届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对有疑议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证书,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具体参考《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岗位专业条件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资格审查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自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5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其中周六、周日及法定假日为休息日,不接受报名),地点在绥宁县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只接受报考人员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三)资格审查

1.本次公开招聘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绥宁县教育局和绥宁县第一中学负责,按照招聘公告明确的报考条件进行。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考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对招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要求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可拨打咨询电话0739-7611882(县教育局)、0739-760667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户口本、毕业证(2026年应届毕业生凭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学位证明、教师资格证、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下载填写好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县外在编在岗普通高中教师,须提供本人工作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见附件4)。所有证件类均需提供原件,并交复印件存档。

(四)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考资格材料和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报考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报名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的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合成。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待定,笔试内容见附件1。通过资格审查参加笔试的人员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绥宁县教育局政工股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笔试。参考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开考比例为3:1,即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经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批准可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比例见附件1。

3.笔试成绩在绥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WWW.hnsn.gov.cn)。

(二)面试

1.面试方式:见附件1

2.面试对象的确定及成绩要求: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入围面试程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而自愿放弃面试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顺延递补。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比例见附件1。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面试前2个工作日为面试通知单发放时间,接到电话通知后,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绥宁县教育局政工股领取。参加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70分。

4.入围面试名单将在绥宁县人民政府网公布(WWW.hnsn.gov.cn)。

(三)综合成绩合成及排名

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合成,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同一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学历高者优先,学历仍相同的,以年龄较大者优先。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及体检入围情况在绥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予以公布。

六、体检

1.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入围体检名单将在绥宁县人民政府网公布(WWW.hnsn.gov.cn)。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所有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具体事宜详见体检通知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绥宁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原件和体检通知单原件,缺少证件不得参加。

4.体检(含毒品毛发检测)不合格者不予考察和聘用。对因怀孕导致部分体检项目未完成者可先进行考察,待孕期结束完成未检项目并合格后方可聘用。

5.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绥宁县第一中学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应聘条件、心理素质以及人事档案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2.考察结果及拟聘人员名单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定。

八、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完成后,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按程序报批后在绥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面向社会公示(WWW.hnsn.gov.cn),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由招聘单位按有关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五年内不得调动,如有违约按合同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其他

1.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之前,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参考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确因工作需要联系而通讯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4.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各工作环节将通过绥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hnsn.gov.cn)发布公告,不再单独另行通知,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影响到考试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与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且在本方案内没有明确的事项,由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十一、纪律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9-2580706。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3.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相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1:2026年绥宁县第一中学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表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3.诚信考试承诺书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绥宁县教育局

2026年4月22日 

原标题:2026年绥宁县第一中学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nsn.gov.cn/snxjyj/tzgg/202604/116f706e47be4a4eba18c639c2d569b0.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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