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医科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29人)
根据西南医科大学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就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学校概况
西南医科大学是四川省省属普通高等院校,坐落于川渝滇黔结合区域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泸州。学校前身西南区川南医士学校始建于1951年,1959年升格为泸州医学专科学校,1978年升格为本科院校并更名为泸州医学院,1982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199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1年开始联合培养博士,2004年起开展留学本科生学历教育,2010年获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15年更名为西南医科大学,2021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详见西南医科大学官网)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相应硕士及以上学位(国境外毕业的须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并完全符合本公告招聘对象基本条件、《西南医科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它要求。
学校可根据招聘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对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1991年4月3日及以后出生,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获学历,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专业条件要求”相符(国境外攻读学历学位、其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须经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专业与拟报考岗位的“专业条件要求”相符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为事业编制外招聘,招聘名额为29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一)报名
本次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西南医科大学人事公招网(https://rsgz.swmu.edu.cn/,下同),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4月17日中午12:00。
1.报名须知。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站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西南医科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我校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报考信息提交后不可修改,如因报考者个人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应聘人员应当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照片用身份证号命名,并小于50kb,格式为jpg)。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者,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4.报名资格审查。我单位将通过网络填报信息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会在报名网站进行反馈,请考生及时查看。请务必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如因个人填写信息有误,造成报名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责任由报考者个人承担。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西南医科大学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二)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26年4月17日17:00前登录缴费网站按系统提示缴费(缴费网址:http://wxcx.swmu.edu.cn/xysf/)。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特别提示:缴费网址为http://wxcx.swmu.edu.cn/xysf/,请勿在报名网址上缴费!!!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西南医科大学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西南医科大学于2026年4月21日前在西南医科大学人事处官网公布。取消岗位中报考者所缴笔试费用,请报考者于2026年4月22日17:00前联系我校人事处(电话:0830-3160509)提供本人银行卡信息办理网上退费的相关手续。逾期未按要求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信息的,责任自负。因报考者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笔试费用不予退还。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并缴费的报考者,于2026年4月22日上午9:00至24日下午17:00前登录西南医科大学人事公招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并于考前签订诚信承诺书。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分别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低于该分数,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所有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间90分钟)共1科。笔试均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科目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参加考试所有人员(不含缺考考生)的平均分×90%,低于此分数的考生不能进入此次公开招聘下一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随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2.笔试范围。主要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公文格式与公文处理、法律法规、近年重大时事政治等内容。不指定参考教材。
3.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定于2026年4月25日在西南医科大学(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举行。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于2026年4月29日12:00前在西南医科大学人事公招网上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查询。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26年4月29日17:00前发送电子邮件(主题为:查分申请+报考者姓名+准考证号)至邮箱hr@swmu.edu.cn申请查分,并电话告知人事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830-3160509),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26年4月30日12:00前在西南医科大学人事公招网公布。
(二)心理测试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须参加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和测试须知等在“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公告时一并公布。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不对外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西南医科大学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及招聘名额,从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西南医科大学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6年5月2日24:00前由西南医科大学人事处官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西南医科大学人事公招网上自行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贴面试通知书使用)。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西南医科大学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人员须在本公告报名首日(即2026年4月3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持该证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由我单位邀请第三方进行专业认定(认定费用由报考者承担),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5)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岗位,其中,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须提供报考者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须包含入党基本情况及近半年的党费缴纳情况);共青团员须提供“团员证”以及由所属团组织(如学校、社区、原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该项材料均需加盖正式公章。
(6)在职人员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其中(1)-(5)项为必备材料,在职人员须提供第(6)项。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由西南医科大学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西南医科大学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本次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面试主要考核与选派岗位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心理调试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内容。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西南医科大学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西南医科大学人事处官网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报考者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在指定机构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届时公告。要求如下:
1.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26〕5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在此期间,上级若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2.复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学校指定在除原体检医院外的其他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如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由西南医科大学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递补。
七、考察
1.西南医科大学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确认不通过者,取消报考资格。
2.按照上级和学校关于教职工准入查询相关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性侵违法犯罪和教师资格限制信息”的查询,经查实确有该两种规定情形之一的,取消报考资格。
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由西南医科大学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递补。
八、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西南医科大学人事处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学校对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以先签约上岗,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学校立即予以解约,相应责任由该应聘者承担。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由西南医科大学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由西南医科大学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通过本次招聘进校的工作人员,均按照学校编制外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入职报到相关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
十、其他事项
(一)所有录用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未取得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者或未能按时毕业者,不予聘用。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协议无效。
十一、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学校在西南医科大学人事处官网公告。因应聘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本次招聘相关环节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二)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如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三)对应聘者在任何一个环节(含受聘后)弄虚作假的,经查证属实的,学校有权对受聘者作出相应处理。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830-3160509(西南医科大学人事处)
联系人:文老师、杨老师
监督电话:0830-3163678(西南医科大学纪委)
附件:1.西南医科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西南医科大学
2026年4月3日
原标题:西南医科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wmu.edu.cn/info/1078/57521.htm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