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公安局南康分局招聘留置看护辅警的公告【16人】
为进一步充实我局警务辅助力量,持续加强留置看护队伍建设,推动留置看护工作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切实监察留置工作依法安全规范开展,筑牢执法安全防线,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及《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赣州市公安局南康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忠诚担当、甘于奉献的留置看护辅警。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留置看护辅警16名,其中男性11名(含司机1名),女性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十八周岁以上(含),三十周岁以下(含)(1996年4月1日至2008年4月1日期间出生,驾驶员岗位可放宽至三十五周岁以下,以本人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5.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应在2026年4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自愿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大队采取半军事化管理模式,需经过一个月岗前集训考核合格后才可正式聘用;
7.身体健康,无抑郁症等重大心理疾患,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文身,无重度平跖足,视力正常,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包括: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公安院校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依法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法等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酒驾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1.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本次招聘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和集训→公示→聘用的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2026年4月3日12:00起至2026年4月9日17:00止。
2.报名地点:赣州市公安局南康分局留置看护大队308办公室(南康区东山街道办石塘村老崩塘19号,与赣州市公安局南康分局应急处突大队同一地址)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需提交报名表及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专业特长的,可提交有关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还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②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退伍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1张,电子照片1张;
④本人近期征信报告。
报名应聘者需填写报名登记表确保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料不全不实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取消报考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不接受电话、信函报名。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安专业知识、时事政治、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留置措施相关规定)、《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修订版)》等。
2.公布入围面试及体能测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及体能测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围。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总分100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并取消入围资格。当面试人数出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取消或削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按照附件2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执行,测评项目为1000米跑(女生为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纵跳摸高,每个项目25分,达标即为25分,不达标为0分,体测成绩满分为100分。
2.体能测评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的,视为主动放弃。
3.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体测成绩×3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如遇综合成绩同分情况,原则上按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择优选录,若优先招聘条件相当,则根据最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闱人员。
(五)体检、政审、集训
1.确定对象。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政审、集训人员。
2.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环节安排心理测试。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政审。政审主要考察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的现实表现情况。
4.集训。进行为期1个月的封闭式集训,集训期间将进行全面考察,中途退出或考察不合格者予以淘汰,集训期间发放1000元生活补助。
5.体检、政审、集训三项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政审以及集训均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招聘人数1:1由到低分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其余人员将进入留置看护辅警储备库。对因体检、政审、集训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政审、集训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本次招聘最终成绩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合格线,达到合格线而未被聘用的考生纳入赣州市公安局南康分局留置看护辅警储备库。考试综合成绩保留至下一批次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辅警前,期间出现岗位空缺的,经赣州市公安局南康分局研究,按“退一补一”的原则,从储备库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选,递补人员需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和后续管理
新聘用辅警薪酬待遇参照市公安局南康分局辅警体系执行。
1.公示期满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评定层级,从次月起享受对应层级工资标准;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或因不适应工作而被辞退的,按实际上班天数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其他待遇。
2.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按规定发放看护工作补贴;未执行看护任务时,需服从公安机关管理和安排的相关工作任务。
五、其他事项
1.咨询电话:赣州市公安局南康分局留置看护大队:
15297773120(赖)
15297811922(肖)
2.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关于各项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问题。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除公告已明确或另有规定外,均为2026年4月1日。
此次招聘相关事项及未尽事宜由赣州市公安局南康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
1.赣州市公安局南康分局留置看护大队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表(1).xls
赣州市公安局南康分局
2026年4月3日
原标题:招16人!南康公安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辅警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VLnpS808NywLAcZvnpf4gQ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