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山东临沂职业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63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内涵建设水平,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引进高层次人才6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临沂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临沂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校。学校现有全日制学生17000余人、成人本专科教育学生20000余人,拥有罗庄校区、经开区校区2个校区,占地1000亩的高都校区和占地750亩的郯城校区正在建设中。学校构建以商贸物流专业群为引领,以智能制造、信息技术、医养健康专业群为骨干,以现代建筑、数字媒体与艺术、学前教育、应急管理和低空经济专业群等为基础支撑的“1+3+N”专业群格局。开设13大类49个三年制高职专业,16个三二连读高职专业、17个与高水平中职学校联办初中后五年制高职专业、6个“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本科试点专业,形成“中职-高职-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学校现有教职工近90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00余人,博士、硕士500余人。
学校是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新商科智慧学习工场试点院校、教育部智能制造领域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基地、教育部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服务基地、全国智慧校园建设A级院校、众创空间,入选《2023年度中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产教融合卓越高等职业学校(东部地区)”榜单和“金平果评价”全国高职院校“产教融合100强”榜单,获批山东省“3+2”分段培养本科生试点高校、山东省首批学分制改革试点单位、山东省大学生就业创业赋能中心建设试点单位、山东省乡村振兴示范校、具有较高国际化水平的职业学校省级培育单位、山东省“双高计划”建设学校。
二、引进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3、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和所需的其他条件。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采取承诺制,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作出2026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证书的承诺,未如期取得,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4、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4月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80年4月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5年4月以后出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6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6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6年4月以前取得。
7、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8、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可分别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专科、大学本科的岗位。
9、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专项、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专项、委培单位同意。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引进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
10、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1、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2、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13、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凡与临沂职业学院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近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中如实填写情况,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与应聘者有以上关系的校内教职工,在相关工作中须按照《临沂职业学院组织人事管理回避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引进岗位和计划
引进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临沂职业学院2026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
四、引进待遇
1、除享受国家和省、市的政策及单位的有关规定的基本工资待遇外,引进高层次人才在安家费、岗位人才绩效、科研配套经费等方面将采取“一人一议、一事一议”的办法,从优确定相关待遇。
2、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根据临沂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临沂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政策(“1+N”政策),享受临沂市相关规定待遇。学校可协助办理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凭证(“沂蒙惠才卡”“山东惠才卡”),享受住房、子女入学、医疗、交通、旅游、健身、休假疗养等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
3、在科学研究、重大科研项目申报、创新团队组建、科技成果转化所需的设备购置和科研用房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此次引进岗位为长期引进岗位,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简章,登陆临沂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lyvc.edu.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并上传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因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核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对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咨询电话:0539-2872252;0539-2872284
2、资格审查
提交报名初审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网上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网上资格初审结果与现场资格审查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面试
面试采取专家评议、试讲等方式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素养和发展潜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具体面试办法、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在临沂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lyvc.edu.cn/)另行通知。
七、考察和体检
临沂职业学院负责组织考察、体检。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规定的最低分数线以上,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1、考察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
2、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在临沂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lyvc.edu.cn/)另行通知。
八、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临沂职业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临沂职业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九、其他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落实推进创新公益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方式的精神,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
本简章由临沂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老师
咨询电话:0539-2872252;2872284
监督电话:0539-2872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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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职业学院
2026年4月3日
原标题:临沂职业学院2026年引进高层次人才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lyvc.edu.cn/info/1045/15848.htm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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