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广东肇庆市广宁县人民政府选聘政府法律顾问2人公告
为充分发挥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积极作用,政府依法决策、科学决策能力,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按照依法、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名县政府外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按照《广宁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宁府规〔2022〕1号)、《关于广宁县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宁办发〔2017〕21号)的规定,县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应当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中共党员优先;
(二)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三)具备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专业能力突出;
(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本人及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五)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为优化外聘法律顾问团队的知识结构,发挥个人专业优势,助力我县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对接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等重点工作,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优先聘用:一是具有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二是熟悉党务政务工作规则,具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工作经验。
二、选聘人数、方式和期限
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名县政府外聘法律顾问,采用遴选聘任方式开展选聘工作,聘期3年(具体起止时间以签订的聘任合同为准),实行1年协议签订与考核管理,年度考核合格的,续签下一年度法律顾问协议;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重新组织选聘。聘期内执业机构发生变更的,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三、工作内容和报酬
聘任的法律顾问工作主要为县委、县政府提供以下法律服务(具体工作内容以聘任合同约定为准):为重大决策、重要行政措施提供法律意见;为县政府合同协议、行政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审核服务;开展行政执法协调指导工作;参与县政府行政复议、诉讼、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报酬为5万元/年/人,在完成年度工作考核后支付。考核工作按照《广宁县行政机关聘用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宁府规〔2021〕1号)执行。
四、选聘程序
选聘按照报名、评审、考察、公示、签订等程序进行,由县政府委托县司法局与法律顾问签订合同。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版提交(或配送)到广宁县司法局,并将电子版(压缩文件名格式为“广宁县政府法律顾问报名+律师所名称+姓名”)发送至工作电子邮箱gnxsfj-gwg@zhaoqing.gov.cn。
报名时需提交下列资料:
(一)报名表一式三份(附电子文档,详见附件1);
(二)近3年代理的典型案例、答辩状、代理词、合同协议文本等材料(各不少于3份,详见附件2);
(三)近3年执业工作情况,及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近3年的业务开展情况(含担任政府、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法律顾问情况,详见附件2);
(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各1份;
(五)关于响应时间、工作团队资源、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服务承诺;
(六)其他能够证明个人能力、经历的相关资料。
联系人:邝先生、杨小姐
联系电话:0758-8668409
报名地址:广宁县南街街道城西开发区城南大道广宁县司法局2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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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近3年(2023—2025年)代理典型案例、答辩状、代理词、合同协议文本等情况
广宁县司法局
2026年3月12日
原标题:广宁县人民政府公开选聘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gdgn.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3218553.html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