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上半年四川事业单位统考凉山州考试招聘521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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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上半年四川事业单位统考凉山州考试招聘52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凉山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人员521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凉山州事业单位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有关报考规定、程序等详见附件3《凉山州2026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本次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要求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详细情况见《一览表》。其中面向全省、凉山州、xx县指截至2026年3月24日,户籍为四川省、凉山州、相应县(市)(不含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籍);其中大中专院校集体户籍学生入学前为四川省、凉山州、相应县(市)户籍的也包括在对应范围。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考生本人有效的毕业证以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同时相符。与《一览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依据专业目录为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 年),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 ,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若专业涉及新旧专业变更,则新旧专业一并符合,但必须依据教育部的专业变更文件(通知)为准。

4.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按管理权限认定的辞职、辞聘、解聘等时间在2026年3月24日及以后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属在编在职人员)。

5.考生具有的资格、条件、加分等各种资格时间的认定详见附件3《报考指南》。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1984年3月17日以后出生。

6.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可分别对应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大学专科的岗位。

7.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退役士兵年龄按报考岗位要求可放宽2岁。

8.报考面向各县(市)辅警定向招聘岗位的考生,除符合岗位表要求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⑴已列入四川省公安机关特别警务辅助人员库人员;⑵近5年内至少获得2次以上下列有关奖励荣誉,具体包括:县级以上表彰(指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单独或党委政府联合行文的表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奖励(指经省公安厅、州、县(市)公安局批准的辅警一等奖、辅警二等奖、辅警三等奖、辅警四等奖、辅警五等奖);公安机关组织年度考核评定的年度考核等次。

9.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其他村(社区)常职干部招聘的岗位,除任职在岗位规定的县(市)外,具体条件如下:

(1)报考人员截止到2026年3月24日仍然在任上;

(2)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应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3年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学历大专以上。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8年以上或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表扬、奖励的,学历可放宽到中专(表彰表扬奖励及称号获得时间应为本人在任期间,个人或所在村、社区取得均可)。

(3)其他村(社区)常职干部应担任村(社区)常设职务连续任职5年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且个人获得州级以上表彰或州委、州政府的表扬、奖励。担任村(社区)常设职务连续任职10年以上或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表扬奖励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学历可放宽至中专(表彰表扬奖励及称号应为本人在任期间个人取得,不含集体获得)。

(4)担任村或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限可合并计算,因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任职时间间断的情况可连续计算;担任村或社区常职干部年限因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任职时间间断的情况可连续计算。

10.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5.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6.现役军人。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其他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26年3月17日上午10:00至3月24日上午8:00,报名入口: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https://www.scpta.com.cn/)“人事考试”专栏。考生报名时应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责任。

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选择岗位。考生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相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登录报名网站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咨询电话”向县(市)、州级主管部门(单位)进行咨询。

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后,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其中学习形式、学历、专业等必须按照考生毕业证据实填写,不得因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毕业证所载专业有不同而进行修改(若《一览表》中“其他”“备注”等栏中有条件要求的,请在简历中注明取得时间或相应经历等)。考生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温馨提示:为方便外地考生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本次招聘网上报名时,新增了“重庆市中心城区”考点供考生选择。凡招聘岗位仅需考生参加《公共基础知识》《综合能力测试》两个科目笔试的,报名时可选择在“重庆市中心城区”考区参考。需参加《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笔试的考生只能在四川省参考,不能在重庆市中心城区参考(考生最终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从3月17日上午10:00起至3月25日上午8:00结束,资格初审合格考生,不能再改报本次考试的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后(3月24日上午8:00),报名通道将关闭,考生将不能再进行报名,请考生注意。因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查的,由考生承担相应后果。报名后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初审没通过的应仔细阅读相应说明。初审合格人员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一份,供面试资格复审时使用。如因信息填报错误等原因未通过审核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二)网上缴费

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3月26日上午8:00前在报名网站完成网上缴费,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符合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考生,参照附件3《凉山州2026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进行办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减免。

(三)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详见《一览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于2026年3月31日前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https://rsj.lsz.gov.cn/)“人事考试”专栏公告削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名额。取消岗位的,所缴费用按照原支付路径退回。

(四)打印准考证

2026年4月21日至4月24日,已缴费的考生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https://www.scpta.com.cn/)“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本人公共科目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除笔试外,其他招聘环节还需使用,请备份并妥善保管。

(五)提醒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县(市)、州级主管部门(单位)负责,贯穿招聘全过程。网络报名不代表考生最终资格审查合格,也不作为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和聘任阶段,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请广大考生切实注意自身实际条件,避免选择不符合的岗位报考,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非卫生类为:

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50%

加分后成绩=笔试总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加分后成绩×笔试成绩所占比例+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所占比例

卫生类为:

笔试总成绩=《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成绩或《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成绩

加分后成绩=笔试总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加分后成绩×笔试成绩所占比例+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所占比例

附件1《一览表》中没有特别说明的,则笔试面试成绩之比为50:50。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各岗位笔试科目详见《一览表》,每科的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大纲详见《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或《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26年4月2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5月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https://www.scpta.com.cn/)“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具体时间以实际公布成绩时间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公共基础知识》《综合能力测试》《卫生公共基础》科目成绩因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需要查分的考生,须于成绩公布2天内向报名网站申请,查分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加分结束后加分后成绩及排名由各县(市)、州级主管部门自行公布,具体网站和咨询电话见附件2。

4.政策性加分

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加分,政策性加分将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具体加分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逾期未交或在各县(市)、州级主管部门(单位)规定时间内未补齐材料等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具体加分条件、提交资料等详见附件3《凉山州2026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三)面试

面试具体事宜详见面试公告和《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面试等由各县(市)、州级主管部门(单位)自行发布公告,具体网站见附件2《凉山州2026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网址及咨询电话》。

1.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根据各岗位考生加分后成绩和招聘名额,从到低分按各岗位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本次招聘笔试各科目均设置最低分数线,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各科成绩都必须高于或等于相应科目对应的最低分数线。各科目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我州实际参加该科目笔试参考人员平均分的80%,计算时不含零分及以下成绩及人数,也不考虑考生其他科目是否缺考等因素(例如:公共基础知识最低分数线=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之和÷笔试人数×80%)。

任意笔试科目为零分及以下(缺考为-1分,作弊为-2分)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审查。

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加分后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达不到面试入围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有效参考人员(笔试成绩高于或等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该岗位招聘人数不因此削减。无人进入资格审查环节的岗位自动取消。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导致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面试入围比例的,由各县(市)、州级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是否递补和递补次数,由此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面试正常进行。

2.面试入围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示。

面试入围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相关材料(详见附件3)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

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条件涉及专业方向的,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州级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审查认定。留学人员应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通过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在规定时间内不补齐证明材料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费80元。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报考单位所属的县(市)或州级主管部门(单位)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信息发布网址见附件2),后续信息均按该途径发布。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加分后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加分后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非卫生岗位以《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再次并列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方式另行研究决定(以下递补程序均按此进行)。所有进入体检人员的面试分数不得低于70分。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毒检)。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另行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

单位或考生应参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检后离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含毒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符合部分项目推迟体检的考生,由体检医院决定延迟体检的项目。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体检不合格或毒检阳性的取消招聘资格。

六、综合考察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应当向考生说明理由。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原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审批,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须选岗的岗位(部分尚未确定单位的岗位,由各县市确定后在各县市公布),均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选岗(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选岗),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选岗,否则取消招聘资格。招聘文件出具后,未办理请假手续超过15天不到单位报到的,解除聘用。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人员须约定不低于5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具体年限由各县(市)或州级部门在招聘文件或聘用合同中明确),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等须承担的违约责任。无基层工作经历的新聘人员,需由主管部门或单位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

九、递补

体检、考察、公示等各环节出现的空缺是否递补由各县(市)、州级主管部门(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招聘文件发出后不再递补。

十、纪律监督与回避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信息公告方式

1.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笔试成绩由考生自行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https://www.scpta.com.cn/)“人事考试”专栏上操作、查询。

2.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http://rsj.lsz.gov.cn/)“人事考试”专栏查询。

3.加分、笔试总成绩、资格审查、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公示等都在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网站上(具体网址见附件2《凉山州2026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网址及咨询电话》)公示、通知。

本公告由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具体岗位条件及要求由该岗位对应的各县(市)、州级主管部门(单位)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考生应及时、主动到各招聘单位本次招考信息发布网站上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了解招聘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内容有疑问的,可拨打下表中的单位咨询电话。

招聘条件咨询电话:点击查看详情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0834-3865582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管科 0834-2173682

监督电话:

凉山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834-3866401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主要解决报名网站技术问题): 028-86626583、0286066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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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凉山州事业单位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凉山州2026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信息发布网址及咨询电话

3.凉山州2026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6年3月12日

原标题: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关于2026年上半年凉山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cpta.com.cn/front/News/info/31af657f748b4ff9ab093bde557403ee?t=67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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