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天津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天津市无线电监测站、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稽查总队招聘事业单位6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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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天津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天津市无线电监测站、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稽查总队招聘事业单位6人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管理的财政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天津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天津市无线电监测站、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稽查总队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1.天津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是由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管理的财政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位于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26号。主要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及我市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承担中小企业发展现状、运行情况相关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协助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承担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相关工作;承担组织中小企业开展合作交流、展览展示相关工作等。

2.天津市无线电监测站是由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管理的财政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位于天津市南开区庆丰路10号。主要负责天津市的空中电波监测和无线电干扰查找工作,在重大活动与敏感时期进行无线电安全,并负责天津市无线电通讯设备的检测与业余无线电设备检测等。

3.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稽查总队是由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管理的财政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坐落于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星光路80号节能大厦。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工业经济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依法履行盐业、无线电、电力、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器材等领域的稽查管理工作。

二、招聘岗位

天津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天津市无线电监测站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稽查总队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详见《天津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天津市无线电监测站、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稽查总队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专业指导目录为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不得以辅修专业报考,以第二学士学位报考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学历学位证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7.应聘人员所学国内外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其专业方向与招聘专业方向要求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8.应届毕业生是指2026届高校毕业生,2024、2025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6届高校毕业生,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将核查毕业证、学位证的时间推迟到报到,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4.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中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5.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7.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经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人员除外);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组织方法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发布公告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s://gyxxh.tj.gov.cn)发布,发布时间自2026年3月5日开始,报考人员也可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查看招聘信息。

(二)报名、缴费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6年3月18日9:00至3月25日9:00

报考人员可通过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左上方的“事业单位考试”栏目进行报名。

资格审核时间:2026年3月18日9:00至3月26日16:00

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45元/科,缴费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逾期未交费视作报名无效。

缴费时间:2026年3月18日9:00至3月27日16:00

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考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的比例低于1:3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岗位取消的考生需进行网上改报,改报时间为2026年3月28日9:00至3月28日16:00。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6年4月8日9:00起

笔试时间:2026年4月11日,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试卷满分各100分,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写作水平和综合能力。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6年4月30日,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满分200分,合格分数线为11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比例达不到1:3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材料要求等通过电子邮箱或手机短信方式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未通过资格复审人员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上述原因形成的进入面试人选出现空缺,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选。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26年5月16日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在综合分析、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于当天所有面试结束后现场统一公布。

(四)成绩核算及公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其中,笔试成绩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两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相加。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s://gyxxh.tj.gov.cn)发布。以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的,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原则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排前。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的,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原则进入体检环节。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通过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原则确定递补人员。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的,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原则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七、公示及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将在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s://gyxxh.tj.gov.cn)和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国家和我市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拟聘用人员,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履行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程序。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排前。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的,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原则进入体检环节。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需对招聘工作进行调整的,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调整公告,请随时关注。

八、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单位有关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联系方式

(一)天津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3236829  监督电话:022-23122646

(二)天津市无线电监测站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60261891  监督电话:022-60261665

(三)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稽查总队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3301769  监督电话:022-86396552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附件:天津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天津市无线电监测站、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稽查总队202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2026年3月5日

原标题:天津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天津市无线电监测站、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稽查总队2026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s://gyxxh.tj.gov.cn/ZWXX5652/TZGG644/2026n/202603/t20260304_7255342.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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