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编制企业用”人才引进公告
按照通辽市、科尔沁区关于人才工作的部署要求,为创新实施高素质人才助企工程,进一步拓宽重点产业企业引进集聚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渠道,根据《中共通辽市委办公室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通辽市落实“英才兴蒙”工程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旗县市区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科尔沁区落实“英才兴蒙”工程的实施意见》,结合用人单位实际需求,决定采取“事业编制企业用”方式面向全国为区属重点企业引进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科尔沁区计划引进人才21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5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编制企业用”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附件2-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和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取得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1)国内博士研究生须学历学位俱全,且高等教育起始阶段学历为国内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自考、成教等);留学归国博士研究生博士阶段毕业院校须为2024年、2025年度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500名院校,高等教育起始阶段学历须为国内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不含专升本、自考、成教等)。
(2)国内硕士研究生须学历学位俱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高等教育起始阶段学历为国内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自考、成教等);留学归国硕士研究生硕士阶段毕业院校须为2024年、2025年度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300名院校,高等教育起始阶段学历须为国内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不含专升本、自考、成教等)。
(3)本科毕业生须学历学位俱全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须符合国家教育部公布的“大学”或“学科”建设名单。
(4)上述所称“大学”建设名单按教育部2017年公布的“双”建设高校名单中42所大学建设高校名单执行;“学科”建设名单按教育部2017年公布的“双”建设学科名单、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中的学科名单执行。
(5)国(境)外留学归国硕士、博士研究生专业名称须与国内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并根据在读期间所学课程内容具体判定;世界大学综合排名须符合2024年、2025年度英国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其中之一。
(6)2025年本科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至2025年8月31日(含);2025年硕士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含);2025年博士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含)。
6.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3周岁以下,即1981年12月18日(不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8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18日(不含)以后出生;“大学”或“学科”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3周岁以下,即1991年12月18日(不含)以后出生。
报考内蒙古龙马重工有限公司人员,具备以下条件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8日(含)以后出生):
在符合本次引才学历学位要求的同时,兼具注册自动化系统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冶金工程师或取得与岗位要求专业相关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与岗位要求专业相关的高级工(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术等级)的人才。
7.其他资格条件以《岗位表》规定为准,取得时间截至12月18日(含)之前。
8.符合本次公告企业所需的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科尔沁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辞职不足6个月的人员。
7.已在科尔沁区同行业企业工作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本次引才相关事宜均在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keerqin.gov.cn/)和科尔沁党建、科尔沁区12333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保卡或护照)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5日9:00—2026年1月7日17:00
超过报名时间的,不再接收报名。
3.报考要求: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能更改。严禁同一考生使用不同信息重复报名,对于重复报名导致信息不能确认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本次报名不设开考比例,对无人报考的岗位和报名人数小于引进计划数的岗位予以取消、核减,报名结束后予以公告。
4.报名邮箱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报名中涉及学历、学位、专业以及其他条件,由引才企业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发送报名邮件时,务必严格按要求操作:
(1)“发件主题”统一命名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姓名”。
(2)将报名资料扫描后转换为PDF格式,并按报名材料顺序上传,制成压缩包,发送至《岗位表》对应的报考单位邮箱。
若未按规定格式命名按时上传邮件,或因重复多次发送邮件而影响报考的,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
(1)下载填写并上传《2025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编制企业用”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2)。
报考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开始日之前的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及服务期”),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填写时间必须连续,不可断开或空缺。
(2)《2025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编制企业用”人才引进人才评价表》(以下简称《人才评价表》,见附件2-3),报考人员需按本人实际,真实准确自评赋分且在表格空白处签字(《人才评价表》填报说明详见附件4)。
(3)须上传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或临时身份证扫描件;各学习阶段(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电子版(2025年度应届毕业生,尚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原件扫描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版;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报考人员还须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4)成绩单(须体现GPA并加盖学校印章,学校成绩单未体现GPA的,或与国内GPA计算方法不一致的,按照《科尔沁区“事业编制企业用”人才引进人才评价表填报说明》(以下简称《填报说明》,见附件2-4)中所列公式计算成绩并相应赋分)。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利证书、获奖证书、论文等《填报说明》所列相关佐证材料原件扫描件。
(6)报考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
(7)引才企业在需求岗位中有明确设定工作年限及从业经验相关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聘用(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凭证(银行流水)或社保缴费凭证等能够证明符合岗位条件的相关材料。
(8)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6.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在线上进行,由工业园区和引才企业共同负责审核,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审核通过;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核的人员,予以提示理由。审核结果通过邮箱原渠道反馈,报考人员须及时查阅。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等情况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资格审查结束后,合格人员进入人才评价环节。
(二)人才评价
人才评价满分100分,采取报考人员自我评价、引才企业复核方式开展。报考人员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根据《科尔沁区“事业编制企业用”人才引进人才评价表填报说明》(详见附件2-4)开展自评,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现场提交《人才引进评价表》(报考人员需在表格空白处签字)及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成绩单(体现GPA并加盖学校印章)、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供引才企业复核。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各引才企业须成立人才评价工作组,对照评价标准和要求,对报考人员自评结果进行复核,确认报考人员最终人才评价得分后报送至专项工作组办公室,专项工作组办公室汇总各单位人才评价得分,对报考人员人才评价得分进行公布。报考人员对于单位复核认定得分有异议的,可在人才评价成绩公布1日内向报名单位提出再审核申请,须注明申请理由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各单位人才评价工作组须在1日内反馈复核结果。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只进行面试(单独组织,单独排序)。
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内容在人才评价公告中告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人才评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的,视为放弃评价资格。
人才评价环节,材料审核通过的人员缴纳报名费20元,该费用在人才评价阶段现场收取;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缴纳面试费用50元,该费用在领取面试准考证时现场收取。(考试费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内发改费函〔2015〕523号文件执行),面试费用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收取。
(三)面试
根据人才评价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需求人数与人才评价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参加人才评价人员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出现分数并列且超过3:1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答辩等方式开展。对面试人员知识积累、业务能力、科研水平、逻辑思维等能力素质进行综合考评。
考试期间考点封闭管理,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保卡或护照)、《面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通讯工具必须关闭装入专用封存袋内交考点暂时保存,进入考场,只向评委报出报考岗位类别和抽签顺序号,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面试满分100分,设最低控制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考试不合格,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待定,另行公告。
报考人员在面试答辩环节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人才评价得分×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并列时,按面试答辩成绩高低确定排序,面试成绩也并列的,须另行加试,并按照该岗位拟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
(五)体检
体检工作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阶段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体检费用自理。对报考人员申请进行复检的,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安排复检。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工业园区组织实施,由工业园区和企业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根据引进岗位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奖惩和报名期间的表现,形成具体考察结论。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对于考察不合格人员,经引才企业、工业园区党组(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后,可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通过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eerqin.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八)办理聘用手续
1.备案。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由引才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与引进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同时由科尔沁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引才企业和引进人员签订《三方补充协议》。
2.试用期。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一般不超过6个月(此项可根据企业需求,由企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行制定)
3.取消引进情形
(1)报名阶段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
(2)考察阶段结果不合格、并在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
(3)在本次引才活动报名结束至与引才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前,因参加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以公示时间为准)。
(4)在本次引才工作报名结束至与引才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前,成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的(已报到注册)。
(5)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6)拟聘用人员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或拒不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7)试用期间、服务期限内或服务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8)未按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的。
四、引进待遇
(一)纳制。引进人员纳入事业编制,落编单位为内蒙古通辽科尔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工业园区),上编后入企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二)薪酬待遇
1.基本待遇。人才引进后,在企业工作期间由引才企业发放薪酬(薪酬标准详见《岗位表》),并按照引才企业标准,按规定由企业缴纳“五险一金”。
2.其他待遇。符合《关于科尔沁区落实“英才兴蒙”工程的实施意见》以及《科尔沁区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分类及认定参考标准》的引进人员,享受除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将依据所属人才类别,服务期内获得相应安置费及待遇。
(三)双向选择。引进人才期满考核合格的实行“双向选择”,自愿选择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或留在企业工作。选择留在企业工作的,继续与企业续签劳动合同,编制部门收回事业编制;选择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由区委组织部、编办、区人社局安排到其编制所在事业单位或调剂到其他事业单位工作。
五、人员管理
(一)人才使用
引进人员由企业安排到相应岗位工作。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岗位、晋升或降低职位,但不得调离、借调出科尔沁区辖区内引才企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作出不再留用的决定:
1.引进人员严重违反企业管理制度的;
2.引进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的;
3.引进人员不服从企业岗位安排的;
4.引进人员提前退出服务期的;
5.引进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形的;
6.其他影响继续使用的情形。
对企业不再留用的人员,由企业将相关情况上报工业园区,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和终止《三方补充协议》,编制部门收回所占编制。
(二)考核管理
对引进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三年期满考核。年度考核每年组织一次,年度考核合格的,企业与引进人才续签劳动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照《三方补充协议》规定要求进行相应处理。期满考核在三年服务期满时进行,对引进人员服务期内学习、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三)岗位
服务期内,引才企业注销工商注册或关闭破产的,由工业园区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其所从事专业领域调整到有接收意向的企业工作,并重新与新的接收企业签订补充协议,其薪酬待遇根据接收企业实际情况议定。如无符合接收条件的企业,经区委组织部、工业园区、区人社局共同考核合格后,返回到落编事业单位。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空缺岗位时,均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环节最多递补三次。公示结束无异议之后,办理手续和试用期等阶段不予递补。
(二)本次人才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在此,提醒报考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人才被引进后,不得参与我区其他人才引进项目。凡在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提前退出服务期的,解除劳动合同,收回事业编制,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数据库。
(五)其他相关事宜在科尔沁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引才企业和引进人员签订的《三方补充协议》中予以明确。
(六)本次人才引进中未尽事宜由科尔沁区“事业编制企业用”人才引进专项工作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引才企业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1
附件:2-1.通辽市科尔沁区2025年“事业编制企业用”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
2-2.通辽市科尔沁区2025年“事业编制企业用”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2-3.通辽市科尔沁区2025年“事业编制企业用”人才引进人才评价表
2-4.科尔沁区“事业编制企业用”人才引进人才评价表填报说明
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编制企业用”
人才引进专项工作组
2025年12月18日
原标题:通辽市科尔沁区2025年“事业编制企业用”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tlsdj.cn/html/1/150/172/152/2194.html?sessionid=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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