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通辽市库伦旗度第一批次人才引进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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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通辽市库伦旗度第一批次人才引进公告

按照通辽市、库伦旗关于人才工作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充实事业单位人才力量,优化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共通辽市委办公室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通辽市落实“英才兴蒙”工程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旗县市区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结合库伦旗实际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次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66名。其中,综合类岗位52名(详见附件8-1)、医疗类岗位11名(详见附件8-2)、教育类岗位3名(详见附件8-3)。

二、引进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和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6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通辽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辞职不足6个月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对象

1.对于综合类岗位的,要求:

国内博士研究生须学历学位俱全,留学归国博士研究生博士阶段毕业院校须为2024年、2025年度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500名院校,高等教育起始阶段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

国内硕士研究生须为学历学位俱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留学归国硕士研究生硕士阶段毕业院校须为2024年、2025年度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300名院校,高等教育起始阶段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

本科毕业生须为学历学位俱全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须符合国家教育部公布的“大学”或“学科”建设高校名单。

2.对于医疗类岗位的,要求:

国内博士研究生须学历学位俱全,留学归国博士研究生博士阶段毕业院校须为2024年、2025年度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500名院校,高等教育起始阶段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

国内硕士研究生须为学历学位俱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留学归国硕士研究生硕士阶段毕业院校须为2024年、2025年度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300名院校,高等教育起始阶段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

本科毕业生须为学历学位俱全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须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3.对于教育类岗位的,要求:

国内博士研究生须学历学位俱全,留学归国博士研究生博士阶段毕业院校须为2024年、2025年度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500名院校,高等教育起始阶段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

国内硕士研究生须为学历学位俱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留学归国硕士研究生硕士阶段毕业院校须为2024年、2025年度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300名院校,高等教育起始阶段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

本科毕业生须为学历学位俱全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类院校公费本科师范生;“大学”或“学科”建设高校名单的本科毕业生;2023年—2025年度软科中国大学排范类前40院校的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4.上述所称“大学”建设高校名单按教育部2017年公布的“双”建设高校名单中42所大学建设高校名单执行;“学科”建设高校名单按教育部2017年公布的“双”建设高校名单中95所学科建设高校名单、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中的高校名单执行;世界大学综合排名须符合2024年、2025年度英国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其中之一。国(境)外留学归国硕士、博士研究生专业名称须与国内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并根据在读期间所学课程内容具体判定。

5.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3周岁以下,即1991年12月18日(不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8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18日(不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3周岁以下,即1981年12月18日(不含)以后出生;兼具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即1976年12月18日(不含)以后出生。

6.2026年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至2026年8月31日(含);2026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考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合格时间截至2026年8月31日(含);2026年应届师范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时间截至2026年8月31日(含);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18日(不含)之日前。

7.除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外,年龄计算及各项资历取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含)。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核、综合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后续人才测评、面试、体检、公示等有关事宜均在库伦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ulun.gov.cn/)公布,不再以电话、短信及邮件等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http://kulun.pzhl.net/index.php)进行报名,本次报名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费用。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5日9:00—2026年1月7日17:00

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12月25日9:00—2026年1月7日17:30

2.报考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信息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能更改。报名时需使用电脑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报名。严禁同一考生使用不同信息重复报名,对于未按要求操作导致系统信息不能确认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资格审核同步在线上进行,由旗人社局、旗卫健委、旗教体局依权限分别进行审核,报名中涉及学历、学位、专业以及其他条件,由审核单位负责解释。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报名,专业名称须与国内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并根据在读期间所学课程内容具体判定。符合报名条件的,审核通过;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通过并提示理由。

4.报考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5.报考人员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6.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库伦旗事业单位2026年第一批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二)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采取“人才测评+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库伦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ulun.gov.cn/)。

1.人才测评

(1)人才测评工作由旗人社局、旗卫健委、旗教体局依权限分别组织实施,经人才自评、测评单位审核、库伦旗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后,确定人才测评得分。根据人才测评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需求人数与人才测评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参加人才评价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出现分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2)人才测评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根据所报岗位下载相应《人才评价表》(附件8-4、附件8-5、附件6)开展自评,并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人才评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供审核专项组、库伦旗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人才评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的,视为放弃测评资格。

(3)测评单位需对照评价标准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自评结果进行审核,确认报名人员人才测评得分后,汇总报送至库伦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复核无误后,统一向社会公布最终人才测评得分。报考人员对于复核认定得分有异议的,可在人才测评成绩公布1日内向测评单位提出再审核申请,需注明申请理由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测评单位需在1日内反馈复核结果。

(4)报考人员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2.人才测评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库伦旗2026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系统打印);

(2)《库伦旗2026年人才引进人才评价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8-4、8-5、8-6),报考人员需按本人实际真实准确自评赋分且在表格空白处签字;

(3)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

(4)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归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成绩单、录取通知书、就读证明等相关材料(中文翻译版)。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报考人员还须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利证书、获奖证书、论文等《填报说明》所列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

(6)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书面证明,盖章或相关人员(书记或支委)签字。

(7)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并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

(8)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

面试工作由库伦旗2026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1)综合类岗位(除党校教师岗位以外)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医疗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教育类岗位、党校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人才测评成绩×50%+面试成绩×50%。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人才测评成绩高低排序;人才测评成绩也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并按照该岗位拟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

5.对于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无需参加人才测评和面试,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如报考岗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或“硕士及以上”的岗位,且有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报名,或博士岗位有多名博士报名的,可申请使用本单位额外空余编制或调剂使用编制予以,做到“一岗双用”“增补使用”。

(三)体检

体检工作在库伦旗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成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的考察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政治倾向和政治素质以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于符合报名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3至7名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评估组,出具书面评估意见,根据评估结果,主管部门党委(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考察结果报库伦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库伦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提交库伦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定通过后,通过库伦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ulu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1.备案。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库伦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并报旗人社局备案,由旗委编办对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办理手续。

2.试用期。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3.服务期。引进人才单位应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库伦旗内5年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4.取消资格情形。资格审查贯穿引进人才的全过程。在引进过程中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报名阶段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

(2)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阶段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公示阶段发现问题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发现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5)未在2026年8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未在2026年8月31日(含)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合格成绩的,取消聘用资格。

(6)聘用通知下发前被录取为全日制高校学生(已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7)聘用通知下发后一个月内,无特殊情况未报到或拒不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8)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9)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10)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空缺岗位时,均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环节最多递补三次。公示无异议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二)本次人才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人才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在引进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递补等相关事宜。因报名时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本次人才引进中未尽事宜以及引进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库伦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处理,有关信息在库伦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ulun.gov.cn/)发布。

(六)本公告由库伦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审核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8-1、附件8-2、附件8-3

政策咨询电话:

旗委组织部:0475-4777210

旗人社局:0475-4777564

旗卫健委:0475-4713836

旗教体局:0475-4777430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附件:8-1.库伦旗事业单位2026年第一批次人才需求表(综合类岗位)

8-2.库伦旗事业单位2026年第一批次人才需求表(医疗类岗位)

8-3.库伦旗事业单位2026年第一批次人才需求表(教育类岗位)

8-4.库伦旗事业单位2026年第一批次人才引进人才评价表(综合类岗位)

8-5.库伦旗事业单位2026年第一批次人才引进人才评价表(医疗类岗位)

8-6.库伦旗事业单位2026年第一批次人才引进人才评价表(教育类岗位)

库伦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18日

原标题:通辽市库伦旗2026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tlsdj.cn/html/1/150/172/152/2194.html?sessionid=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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