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贵州黔东南州望谟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伍队员25人公告_中公网校
400-900-8885

2025贵州黔东南州望谟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伍队员25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结合望谟实际,经研究决定,望谟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伍队员2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成立望谟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消防救援大队,具体负责招聘日常工作事务。此次招聘结束后,领导小组和其办公室自然撤销。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测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伍队员25名(男性),其中:新屯街道办5人、蔗香镇5人、打易镇5人、麻山镇5人、大观镇5人。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等,符合体检标准,能够适应消防业务及体能训练。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队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酒驾、醉驾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5.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报考人员除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9月2日以前出生),38周岁以下(1987年9月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七)优先录取条件:

1.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和曾在消防救援队伍工作人员;

2.具有特殊专业技能(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无人机驾驶证、具备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医疗救护等专业技能)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要求填写《望谟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伍队员报名表》(附件1),将电子档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1345844251@qq.com)。注:招聘对象应按照个人意向就近选择在户籍地乡镇(街道)或经常居住地乡镇(街道)报名。报名意向栏根据招聘计划设有调剂选项,如选择服从调剂,可按个人意向志愿在全县范围调剂。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09:00-2025年12月21日18:00。

招录对象应对填写的信息及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提交报名信息后即视为完成报名程序,不得再更改。因填报失误、提供虚假信息、联系方式错误等原因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本人自行承担。

(二)网上初审。报名期间,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步对招聘对象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招聘工作办公室通过短信通知初审通过人员。

(三)现场复核。招聘对象根据初审结果,按招聘工作办公室通知要求,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立功受奖、个人征信报告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复核。具备优先录取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报名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范围的,复核不予通过。

六、考核测试和成绩计算

(一)体能测试

1.体能考核科目:体能测试总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测试项目为15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100米跑。具体测试操作要求及标准《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2)。

2.考核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参考人员在测试体能项目前签订《体能测试项目安全承诺书》(附件3)。

3.体能考核任一项目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核。

(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个人形象、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临场应变等方面的能力。

(三)总成绩计算

体能测试和面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核总成绩。即考核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核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直接交体检医院收取。招聘对象标准参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对在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八、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工作主要采取实地走访和函审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学习生活以及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是否有从事危害国家、社会安全活动等方面的情况。放弃政治考核或不符合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考核标准按照《望谟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伍队员政治考核表》(附件4)执行。

九、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招聘对象的考核总成绩和优先聘用规则排名,综合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聘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期内退出的,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十、入职培训及考核管理

(一)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被聘用人员签订《望谟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拟聘用对象入职承诺书》,未签订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政府专职消防队伍队员试用期为1个月,需参加岗前培训和岗前适应训练。

(三)聘用人员与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有不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需补充人员按照公示人员排名依次递补,三个月后不再递补。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由望谟县消防救援大队和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采取量化考评与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其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同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聘用单位有权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伍队员,按《望谟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落实执勤训练、管理教育等要求,实行月考评、半年考核及年度考核制度。聘用期间,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违反队伍纪律规章、管理制度和劳动合同约定条款情形的,予以辞退并解除聘用合同;对因身体不符合健康标准或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政府专职消防队伍队员情形者,不再续聘。

十一、工资待遇

试用期间工资2500元,转正后薪酬3000-4000元,由级别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和奖金构成,缴纳五险一金。入职前具有1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新招录人员经考核合格不设置试用期。

十二、驻勤模式

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工作日安排25%人员轮休,周末安排40%人员轮休,遇紧急灭火救援视灾害事故情况对轮休人员进行召回,待任务结束后安排补休。年假、病假、婚假、陪产假、丧假等假期参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规定执行。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三)所有报考人员在报名、体能测试等各环节,自觉遵守工作秩序。对拒不服从管理的,现场取消报考人员招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招聘对象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通知信息一般采用短信通知,请注意查收。个人联络方式不真实、有误、有变更等且未及时告知,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十四、本公告由望谟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8386441326

咨询时间:8:00-12:00,14:30-18:00

监督电话:0859-4610439

附 件:1:望谟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伍队员报名表.docx

2: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doc

3:体能测试项目安全承诺书.docx

4:望谟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伍队员政治考核表.doc

望谟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12月16日

原标题:望谟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伍队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gzwm.gov.cn/xwzx/tzgg/202512/t20251216_89056247.html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中公网校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中公网校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中公网校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中公网校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