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天津滨海高新区教育系统第二批招聘11人公告
为满足高新区教育系统教育教学需要,强化教师队伍建设,现开展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第二批招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共招聘11人,其中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高新区华苑外国语学校高中教师9人、校医1人;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高新区海洋外国语学校校医1人。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2025、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其中应届毕业生为2025、2024年高校毕业后未就业(未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无单位缴纳社保记录)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
4.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毕业证标注专业为一级学科,而岗位要求专业为相关二级学科的,需提供成绩单和学院开具的证明,说明培养研究方向与岗位要求的二级学科相一致)。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一致,且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5.具有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符合回避有关规定。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必备证明材料。校医岗应具有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2.应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专任教师岗报考人员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相应学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社会人员可放宽到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学位。
校医岗报考人员要求应届毕业生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相应学位;社会人员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学位。
3.应具有有关教育教学任教经历。
社会人员报考专任教师岗需在近五年内具有两年及以上国内高中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时间截至2026年1月31日),报考人员原任教学科及任教学段与报考学科要相一致。
社会人员报考校医岗应在近两年内具有国内医疗机构医护工作经历(时间截至2025年12月11日)。
以上工作经历证明以社保缴纳为准。
4.为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报考专任教师岗位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可免除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不占用笔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比例名额,报考人员应为现职学校在职在聘人员。
5.年龄要求。
一般38周岁及以下,其中中级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含40周岁),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含45周岁)。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8日(报名前一天)。
6.英语学科教师须取得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具有海外留学经历者可以雅思成绩7分或托福成绩95分及以上证书替代)。其他学科教师须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
7.语文学科和英语学科普通话水平测试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专任教师岗普通话水平测试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8.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5年天津滨海高新区教育系统第二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党籍的;
3.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或高新区教育系统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4.有严重劣迹行为曾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军纪处分的或正在被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尚无结论的;
5.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6.有精神病史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情形;
9.滨海新区教体系统在职在编教师;
10.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在职在岗工作人员及所报考单位教职工亲属(包括:夫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11.高新区公办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工,或曾从高新区公办学校离职的人员。
12. 在2025年5月开展的2025年天津滨海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进入体检及后续程序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与缴费
招聘报名、资格审核、考试缴费及准考证打印均在智联招聘网站(网址https://gxqjyxt.zhaopin.com)上进行。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12月9日-12月21日16:00
资格审核时间:12月9日-12月22日16:00
缴费时间:12月9日-12月23日16:00
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时可根据个人志愿选择报考学校和岗位,提交后不可修改报名信息。
(2)报考人员须上传本人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不可修改。
(4)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伪造、篡改有关证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同时向档案所在单位进行通报。
2.资格审核与缴费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需缴纳报名与笔试考务费(45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考务费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以完成笔试缴费人数为最终报考人数,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完成缴费的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的,接到通知后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未改报的,退还考生所缴费用。
改报时间:12月24日9:00-16:00
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在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况下报考。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并缴费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12月25日9:00-12月26日16:00
(三)笔试
1.笔试
时间:12月27日9:00-11:00
考点:以准考证上规定的考试地点为准。
内容:教师岗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校医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未达到合格线的,无法进入下一环节;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2.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3)考生自行携带考试工具,包括2B铅笔和橡皮、黑色油笔或钢笔等。
(4)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发布笔试成绩,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如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各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须持规定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所持规定材料与网上报名信息不符、提供虚假材料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上述情况形成的面试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均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时间、所需材料及其他安排将在查询笔试成绩时一并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面试准考证。
资格复审结束后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职业行为风险测试,测验结果不计入笔试成绩,只作为录取工作的参考,不对考生公布。
(五)面试
面试人员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方式:教师岗采取模拟授课的形式,校医岗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考生在面试现场通过抽签的形式确定面试顺序,并按照抽得的顺序进入备考室独立备考,备考时间20分钟。备考结束后进入考场进行模拟授课,模拟授课时间20分钟。由考官根据模拟授课情况给出面试分数。校医岗直接进行面试答辩,答辩时间5分钟。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录取。
(六)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免除笔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以总成绩由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及体检、考察相关信息,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七)体检、考察、调剂和公示
1.体检与考察
进入体检环节的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离职证明原件。
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未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人员,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与体检机构自行结算,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的同时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函调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未在规定时间配合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考察不通过。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通过、在资格条件复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在报考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因取消录用资格或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总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2.调剂
校医岗经递补后仍未满足招聘计划的,可在两个招聘单位之间进行调剂。参加调剂的考生应当符合拟调剂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调剂人选,总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调剂人选。调剂遵循自愿原则。
3.公示
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天津高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https://www.tht.gov.cn)和智联招聘网(https://gxqjyxt.zhaopin.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录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取消录用资格、公示结果影响录用、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递补,递补截至2026年春季学期开学前,递补人员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
进入体检及后续程序后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人员,未来三年内不得报考高新区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公开招聘。
八、录用与管理
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照招聘单位的通知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与委托的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录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学校负责教职工的日常工作考核和管理,教师的职称晋升按照天津市教师职称系列相关规定执行,经聘任后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相关事项:
1.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如遇不可控的突发状况,上述工作安排需做调整的,经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在报考网站发布调整信息,请考生随时关注。
3.招聘工作中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次招聘全程接受高新区纪委监督。
技术及考务咨询电话:022-58703000 转分机号 85503或85054
报考咨询电话: 高新区华苑小外:022-23718886
高新区海洋小外:022-60270670
高新区社 发 局:022-8480680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附件:2025年天津滨海高新区教育系统第二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pdf
原标题:2025年天津滨海高新区教育系统第二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gxqjyxt.zhaopin.com/zk/?sessionid=#/notice_new?prantMenuid=644acf8dc2544f638a2434640d24bfdb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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