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内蒙古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部分拟录用公示(四)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内蒙古自治区司法系统2025年度面向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等5所司法警察院校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以及考生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现对部分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拟录用人员 见附件
二、受理方式和时间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人员有异议,请向相关部门反映:
包头市委组织部,受理电话:0472-12380
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受理电话:0470-12380
兴安盟委组织部,受理电话:0482-12380
赤峰市委组织部,受理电话:0476-12380
自治区公安厅,受理电话:0471-6550200
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受理电话:0471-2399907、2392500、2399925
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受理电话:0471-6291012
自治区审计厅,受理电话:0471-6634836
自治区林草局,受理电话:0471-3380215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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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部分拟录用人员的公示(四)
文章来源:http://www.impta.com.cn/gwygongshi/2025623223549.asp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