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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牡丹江市高校毕业生留牡来牡就业创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各驻牡高校:

《牡丹江市2025年高校毕业生留牡来牡就业创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7届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5日       

牡丹江市2025年高校毕业生留牡来牡就业创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吸引留住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就业创业,优化全市人才队伍结构,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要求,坚持市场导向和政府促进并重,坚持政策激励和创新服务并举,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帮扶并行,发挥政府、行业、企业、高校等各方面作用,加强政策统筹,整合利用资源,优化就业服务,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留牡来牡就业创业,为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二、工作目标

专项推进高校毕业生留牡来牡就业创业工作,综合运用各种政策措施和服务手段,力争驻牡高校毕业生留牡就业率20%,吸引各类高校毕业生来牡就业创业,助力我市产业优化升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计划安排

(一)实施事业编制集中引才计划。结合“市委书记进校园”活动,统筹市、县两级单独规划500个左右事业单位编制,面向符合条件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进行公开招聘。3月31日,在牡丹江师范学院举办专场招聘活动,开展人才招聘政策宣传。4月中旬组织报名和笔试、面试,8月底前上岗工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编办,驻牡高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实施下半年全省事业单位联考计划。结合全市实际,力争再规划100个左右事业编制,面向符合条件的大专(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学历(技能)毕业生进行公开招聘。9月发布公告,11月组织笔试、面试,2026年3月上岗工作。〔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实施国有企业招聘计划。统筹全市国有企业岗位需求,在前期梳理计划招聘23人的基础上,深入挖潜,逐企明确招引数量和岗位,3月底前,制定《专项招聘计划》,采取校园招聘方式组织实施,确保市属国有企业面向高校毕业生(含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原则上不低于招聘岗位总数的30%。〔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实施民营企业招聘计划。前期归集全市100家以上重点企业、1000余个用人需求,参加3月底在牡丹江师范学院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集中入校招聘。4月起,再归集全市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大工程等用工需求500个以上,对接域内外高校,通过校园网络发布、入校招聘等方式滚动推送给高校毕业生,吸引高校毕业生留牡来牡就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驻牡高校,行业协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员计划。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满编运行”要求,针对全市基层医疗机构865人用人缺口,从4月开始,由市、县两级卫健部门组织,面向符合条件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为基层医疗机构补充人员。〔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实施“特岗教师”计划。计划选拔35名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学历,且具有相应级别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6月报名,7月笔试,8月面试、公布结果,上岗后按规定落实相关待遇。〔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实施“三支一扶”招募计划。全年计划招募60名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6月初报名,7月初笔试,9月上岗后按规定落实工作生活补贴和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服务期满后,为符合条件的考核合格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落编手续。〔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实施公安机关辅警公开招聘计划。全年计划面向社会(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和高中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34人,3月末现场报名,4月中旬组织笔试、面试、体能测试,6月上岗参与辅助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公安辅警层级化评定结果,兑现相应工资待遇。〔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实施支持自主创业计划。3月起,采取项目推荐的方式,收集汇总数字经济、绿色经济、冰雪经济等本地创业项目10个,梳理创业补贴、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通过进高校、进社区等方式进行宣讲,推送给驻牡高校毕业生,全年组织创业导师面对面、创业政策高校行等服务活动8次以上。发挥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平台作用,落实大学生创业“种子资金”政策,全市扶持大学生创业项目10个,选树创新创业典型10个。积极引导离校后暂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市、县两级人力资源市场、全市192个“找不到工”窗口,了解用工需求,阶段性灵活就业,落实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驻牡高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实施就业见习计划。扩大见习单位认定范围,完善见习单位目录和见习岗位清单发布制度,深入挖掘本地特色产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等领域见习岗位,管理、技术、科研、社会服务类岗位比重,扩大就业见习岗位供给,见习岗位数量不少于1000个,常态化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帮助高校毕业生实践能力、积累经验、及早就业。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团市委、市工商联,驻牡高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配套政策措施

(一)落实现行人才政策。根据《新时代牡丹江人才引领发展20条》《牡丹江市打造“百千万”人才“雁阵”若干支持措施》等政策,为符合条件的留牡来牡就业高校毕业生落实安家费、一次性购房补助、人才公寓入住、80万元公积金购房贷款等政策。〔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出台人才安居新措施。制定《关于进一步强化留牡来牡就业创业人才安居的若干措施(试行)》,为符合条件的驻牡高校留牡就业毕业生分别提供企业周转房、低租金的人才社区住房,购房时给予一次性补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城投公司〕

(三)适当放宽公开招聘条件。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及地处边远、条件艰苦的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适当放宽年龄、学历和专业限制,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县(市)或周边县(市)户籍人员(或生源)招聘。〔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简化公开招聘程序。“市委书记进校园”“黑龙江人才周”等引才活动期间,艰苦边远地区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市级事业单位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简化签约程序。〔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支持。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养老保险费的,每招1人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1500元。(本条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给予创业资金支持。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申请3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10万元的信用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落实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政策,吸纳就业2人及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吸纳就业3人及以上的按每人3000元给予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牡丹江市分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给予就业指导支持。常态化组织“全国十佳”“星级”职业指导师专业团队深入驻牡高校,对意愿不强、目标不清、临近毕业的学生开展“组团式”职业指导,帮助学生扭转择业观念,认清就业形势,积极求职就业。对就业能力偏弱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通过线上对接的方式提供“点单式”个性化指导服务,提供职业规划、简历撰写等指导服务,促进毕业生尽早就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团市委,驻牡高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给予技能培训支持。对没有明确就业方向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引导其参加全市定点培训机构提供的免费技能培训,考核通过后颁发技能等级证书,介绍工作岗位。对有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智能制造等高端技能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协助联系具有相关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市人社局,驻牡高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给予招聘对接服务。线上线下同向发力,线下组织区域性、行业性、联盟性招聘会,开展小而精、专而优的小型专场招聘活动;线上升级就业信息化系统,推动高校毕业生“手机端”求职,探索岗位发布、组织对接、面试洽谈等“”在线服务。全年开展高校毕业生“线上+线下”专场招聘会200场以上,提供岗位2万余个。〔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总工会、团市委,驻牡高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给予兜底支持。强化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帮扶,对有就业意愿的,提供至少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和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的“1131”服务。对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优先提供岗位信息、职业指导、培训见习;对确实难以通过市场化渠道就业的,优先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残联,驻牡高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组织领导

成立2025年高校毕业生留牡来牡就业创业专项行动工作专班。

组  长:邹  浩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刘宏斌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体广旅局、市卫健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团市委、市残联、市工商联、中国人民银行牡丹江市分行、各驻牡高校及各县(市)区政府相关负责同志组成。

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承担专班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人社局局长伊晓红担任。

六、措施

(一)强化协同联动。健全专班推进、协同联动、互融互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机制,在工作专班的统筹下,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牵头,定期组织召开专班工作例会,调度各专班成员单位工作进展,密切掌握国家和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动态,做好政策对接,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问题。

(二)加强供需对接。市人社局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企业开展政策宣传、校园招聘、就业指导、创业服务、职业培训、困难帮扶“六进校园”活动15场次以上,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前延伸,满足毕业生多层次、、化服务需求。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文体广旅局、团市委、驻牡各高校密切配合,统筹我市工业企业、红色基地、地域文化以及驻牡高校专业设置,制定10条研学路线,每月抽选高校毕业生开展2次“特色研学”活动,了解我市自然生态、红色文化、产业布局及乡村振兴成果,组织召开高校毕业生座谈会,围绕研学和社会实践讲感受、谈体会,激发驻牡高校毕业生留牡就业创业热情。制作《学长带你看牡丹江》短视频,在威虎新闻平台、高校网络平台、各部门微信公众号等载体推送,加深高校毕业生对牡丹江的了解。

(三)定期评估督导。市人社局牵头,统筹各成员单位建立分析评估机制,每半年开展一次高校毕业生留牡来牡就业工作评估,统计高校毕业生留牡来牡就业比例、行业分布及长期存留率,分析影响毕业生留牡来牡就业的经济、政策、社会等因素,以及重点产业对口就业、不同学历层次本地就业比例等情况,动态掌握就业市场岗位需求和高校毕业生求职意向,研判就业形势,调整完善就业举措,逐步高校毕业生留牡来牡就业率。

(四)加强宣传引导。发挥各成员单位作用,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加大对高校毕业生来牡留牡就业创业政策解释、推广力度,扩大政策影响面,社会知晓率。市人社局牵头,联合市委宣传部运用群众喜闻乐见、宣传面广的方式,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宣传力度,积极推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浓厚氛围。联合市委网信办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回应关切,防止负面炒作,稳定社会预期。

相关附件: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2025年高校毕业生留牡来牡就业创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原标题: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2025年高校毕业生留牡来牡就业创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mdj.gov.cn/mdjsrmzf/c100025/202503/c03_1000417.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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