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新疆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24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经新疆医科大学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引进高层次人才24名,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医科大学是新疆一所部委省共建的医学高等学府,前身为新疆医学院,是国家“一五”计划156个重点项目之一。学校秉承“好学、力行、笃医、创新”的校训,紧紧围绕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医疗服务三条主线,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和师资队伍结构,人才培养质量、科技创新和医疗服务能力,融入国家战略,服务于新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努力建成西部辐射中亚的高水平研究型医科大学。
学校建立了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培养体系,涉及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5个学科门类。现有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4个学科入选自治区“十四五”重点学科建设序列。开设29个本科专业,其中有6个特色专业、6个自治区级重点专业,9个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自治区级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学校专任教师1737人,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教学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全国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1人,国医大师1人,全国名中医4人。有自治区级教学18人、教学能手15人。5人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37位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21年至今,学校各类科研项目2975项,获得经费10.29亿元。
学校所辖8所直属附属医院,2024年4月,自治区设立新疆国际医疗中心(新疆国际医院),隶属新疆医科大学管理。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医疗服务中心建设,以满足疑难危重疾病救治和新疆、周边国家特高发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全疆医疗系统主力军优势,形成了具有较高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医疗资源集群,为“健康中国”、“健康新疆”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有志扎根边疆,服务新疆的医学教育事业发展;
8.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高级职称。
三、引进对象
1.学科领军人才。杰出人才,在国内外大学、研究机构担任教授及相当职务,或承担国家科技任务、产生重要学术成果,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其他相当以上学术水平学者。
2.。在学术界或行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学术造诣高,胜任核心课程讲授工作,在所从事学科领域的研究成果突出,对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思路,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具备成为领军人才的潜质。
3.学科拔尖人才。在学术界或行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持续发展潜力和团队组织能力的国内外学者,能够胜任核心课程讲授工作。
4.学科骨干。年龄不超过45岁,在国内相关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取得博士学位后在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且取得较好成绩,能够带领团队独立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5.青年杰出人才。年龄不超过45岁,具有优良科研创新潜质的学者;取得博士学位后在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且取得较好成绩。
6.青年人才。年龄不超过40岁,具有优良科研创新潜质的青年学者。
原标题:新疆医科大学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t.xinjiang.gov.cn/xjrst/c112746/202502/cceb19241a44497b89fc650235b1d94e.s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