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四川宜宾市长宁县事业单位第二次考试招聘递补体检等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我县24230018岗位递补体检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人员
对报考24230018岗位的考生因综合考察环节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的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集中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标准
(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三)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体检注意事项
(一)参检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携带2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黑色签字笔1支、体检费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报到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参检考生必须服从指挥,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
(三)参检考生务必按照上述体检标准做好相应的体检准备。体检前三天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不得佩戴隐形眼镜,近视的考生务必佩戴适合的框架眼镜参加体检。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请佩戴助听器。
(四)怀孕或生理期的考生,体检当日应主动向领队说明,备注写明预产期或生理期结束时间,并申请项目缓检。怀孕的考生,须在体检当天到场后提交由医院出具的相关检查资料。
(五)心率、视力、听力、血压、心脏杂音、心电图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按规定安排当日当场复检。
(六)参检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地点。若因特殊原因已带来者,必须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五、咨询电话
长宁县人社局:0831-462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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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人员名单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5年2月5日
原标题:长宁县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体检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brsks.com.cn/#/websitepublicnewsone?newsId=dba8a861-0d97-41d2-80a7-2cc271c833f9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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